本板想變成犯罪溫床? - 投資

Table of Contents



b版主云:

「另外 板規規定 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
 並不是不得討論」


筆者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


1.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這是法律,
 就算版規不規定,未經核可的商品就是不能賣,
 我想這點應當沒有爭議,而是共識。


2.如果第一點是共識,就代表大家認同「未經核可,不得銷售」,
 反過來說,未經核可之所以不得銷售,
 正是因為「未經核可而銷售」屬違法行為。

 無論境外保單或境外金融商品在其他國家的適法性如何,
 或者商品本身好壞與否,違法就是違法。

 一個違法的商品是否可以在公開的討論版上直言無諱,
 誠如是否可以在網路上討論種植大麻的專業技術or生長歷程?
 我想這部分應該是很清楚的了。

 要取得大麻種子的管道,可能還遠比取得違法境外商品要困難得多,
 然而政府似乎比較重視會戕害健康與生命的大麻種子,
 卻比較忽視唾手可得的違法金融商品,以及相關充斥網路的銷售業務。

大麻戕害國人身心健康,
 而違法的境外商品就像水貨一樣,
 有些性能或許不錯,但要由誰來把關跟保固呢?
 
 更遑論一堆假境外商品銷售,
 行詐騙之實的假資產管理公司。

 如騙得無辜民眾損失數百萬而自殺,
 又與銷售會戕害國人身心的大麻有何不同呢?


3.因此,基於上述兩點,b版主認為

 「另外 板規規定 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
 並不是不得討論」

 這樣的說法並不正確。

 從某種角度來說,網路上公開的討論空間,
 如果有談論到涉及觸法的問題,
 連這個版的負責人與站長等..都可能會因此吃上官司。

 所以筆者個人淺見是,
 雖然銷售與討論的空間有模糊地帶,
 然而有些風險是連碰觸都沒有必要碰觸的,
 尤其是牽涉到法律的問題,
 應該更沒有灰色地帶。

更重要的是,有討論,就會引發部分人士的興趣,
 就算概率只有百分之一,卻也給了有心人士做手腳的空間。

 禁止這樣的商品討論,不僅可以保護不具備專業知識的一般投資人,
 也可以防止潛在的法律問題發生,可謂利己利人。


4.台灣有很多合法的商品應該就討論不完了,
 刻意在公開的空間討論違法的商品,
 無論目的是出於討論或是置入性行銷等思維,
 為了避免引發後續的問題,
 禁止,應該是無奈,卻是最好的選擇。

================================

若版主自身的發言帶有情緒性,
是否能服眾?該如何說明執法的公正性?
也請版主三思..


以上 淺見



--


剛申請好的Blog,歡迎大家光臨~

http://tw.myblog.yahoo.com/siriue0


--

All Comments

Eden avatarEden2009-03-22
不是不得銷售 是不得為其介紹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09-03-25
感謝egg大的補正 :)
Carol avatarCarol2009-03-26
你們這樣寫~ 是要叫境外業務怎麼混水摸魚阿 XDDD
Hedda avatarHedda2009-03-27
我沒其他意思 我只是跟真實站同一邊罷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9-03-27
境外保單業務 快來找我 我要賺錢
Necoo avatarNecoo2009-03-27
孤狗一下就好了 一堆開blog在賣地下保單的
Annie avatarAnnie2009-03-28
銷售行為才是違法吧~商品本身有違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