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選擇權 - 期貨
By Gilbert
at 2010-03-23T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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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轉錄 活用數學 交易選擇權
期貨選擇權
很多人對選擇權和期貨契約之間的差異,常常會搞不清楚。
選擇權契約代表的是一種權利,而期貨契約則是一種義務,比如
說,在某個未來的日子裡,按照期貨契約,有交貨或取貨的義
務。因此,期貨選擇權在這樣的義務上創造了一種權利。另外一
個差異與時間有關。期貨契約必須在某個特定的日期履行契約,
選擇權契約則可以在特定的日期之前的任何時刻履行契約。在某
個給定月份到期的期貨契約,可能會有對應同時間到期或提前月
份到期的選擇榷。
假設一個交易者相信, 9月T-bond期貨會因為利率上升而下
跌。於是他以$2234的權利金(2 15/64乘$1,000)買了9月履約價格
104的T-bond賣權。如果選擇權到期的時候, 9月T-bond期貨價格
掉到了$98'交易者如果賣掉或執行這個選擇權,將會獲得6點的
差額($6,000)。由於支付的權利金是$2234,所以交易者的利
潤將會是$3766最後再扣掉一些交易成本。如果這個交易者弄
錯了T-bond期貨的價格走向,不管他錯得多離譜,他最大的損失
就是$2234'加上交易成本。
假設交易者相信玉米的價格在接下來的6個月裡一定會增
加,於是他支付$1,600 ($0.32 X 5,000蒲式耳)的權利金,購買
了12月履約價格310的玉米買權,使他到時候有權利以每蒲式耳
$3.10的價格,購買5,000蒲式耳的玉米($15,500)。假設選擇權
到期的時候,這個12月玉米的期貨最後是以每蒲式耳$3.70賣出。
這5,000蒲式耳的差額為$0.60'也就是$3000。交易者的利潤
為$1,400($3000-$1,600的權利金),再扣掉交易成本。就
像先前的賣權買方一樣,這個買權買方的最大風險,就是這筆
$1,600的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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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選擇權
很多人對選擇權和期貨契約之間的差異,常常會搞不清楚。
選擇權契約代表的是一種權利,而期貨契約則是一種義務,比如
說,在某個未來的日子裡,按照期貨契約,有交貨或取貨的義
務。因此,期貨選擇權在這樣的義務上創造了一種權利。另外一
個差異與時間有關。期貨契約必須在某個特定的日期履行契約,
選擇權契約則可以在特定的日期之前的任何時刻履行契約。在某
個給定月份到期的期貨契約,可能會有對應同時間到期或提前月
份到期的選擇榷。
假設一個交易者相信, 9月T-bond期貨會因為利率上升而下
跌。於是他以$2234的權利金(2 15/64乘$1,000)買了9月履約價格
104的T-bond賣權。如果選擇權到期的時候, 9月T-bond期貨價格
掉到了$98'交易者如果賣掉或執行這個選擇權,將會獲得6點的
差額($6,000)。由於支付的權利金是$2234,所以交易者的利
潤將會是$3766最後再扣掉一些交易成本。如果這個交易者弄
錯了T-bond期貨的價格走向,不管他錯得多離譜,他最大的損失
就是$2234'加上交易成本。
假設交易者相信玉米的價格在接下來的6個月裡一定會增
加,於是他支付$1,600 ($0.32 X 5,000蒲式耳)的權利金,購買
了12月履約價格310的玉米買權,使他到時候有權利以每蒲式耳
$3.10的價格,購買5,000蒲式耳的玉米($15,500)。假設選擇權
到期的時候,這個12月玉米的期貨最後是以每蒲式耳$3.70賣出。
這5,000蒲式耳的差額為$0.60'也就是$3000。交易者的利潤
為$1,400($3000-$1,600的權利金),再扣掉交易成本。就
像先前的賣權買方一樣,這個買權買方的最大風險,就是這筆
$1,600的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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