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標準扣除額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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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各位達人

1.

我今年申報是採夫妻合併申報

那標準扣除額的部份就是73000x2=146000 是嗎?

所以 若我要用列舉扣除方式申報的話

我全部列舉項目加總需大於146000才適用列舉申報

請問這樣有誤嗎?

或是說列舉加總大於73000即可採列舉申報呢?

2.

另外 我採自然人憑證申報

以標準扣除額申報

且又扶養父親

不需繳稅 可再退稅(退稅直接轉銀行帳戶)

那我還需要列印報稅資料並檢附證明文件寄回嗎?




感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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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10-05-02
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76,000元,夫妻則為 152,000
Belly avatarBelly2010-05-05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0-05-09
98年度 新的規定
George avatarGeorge2010-05-09
列舉大於標準 列舉才划算 兄台不知您列舉有超過十五萬二嗎
Hardy avatarHardy2010-05-10
Q2:如果減一減淨額為零 並沒有退稅問題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05-14
退稅指的是政府已從你所得中扣稅 但你不用繳或不用繳那麼多
才會有退稅產生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0-05-15
如公司先預扣你的薪水繳稅或你的股票 那公司已繳的稅
Agnes avatarAgnes2010-05-18
用標準扣除額,如果沒什麼要證明的文件,就不用寄了
Kelly avatarKelly2010-05-23
去年申報,標準扣除額我只寄了自己、被撫養人身份證影本
扣繳憑單、好像還有繳稅的單據、戶口名簿影本。印象中
Emma avatarEmma2010-05-26
有去前領的股利扣抵可退稅 那我用標準扣 應不用寄回吧
David avatarDavid2010-05-30
用標準扣除不用寄單據 列舉:去證明 才需要
Steve avatarSteve2010-06-02
股票扣抵稅額:報稅軟體會幫你算好 也不用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