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整理保單。.這份保單是在 89年買的..
身故受益人都沒有指定。..
但看條款的第二十一條 受益人
被保險人身故時 如本契約保險金尚未給付或完全給付
則以被保人之法定繼承人為該部份保險金之受益人。
所以是不是沒有指定沒有差...不會被列為遺產而被課稅呢?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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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受益人都沒有指定。..
但看條款的第二十一條 受益人
被保險人身故時 如本契約保險金尚未給付或完全給付
則以被保人之法定繼承人為該部份保險金之受益人。
所以是不是沒有指定沒有差...不會被列為遺產而被課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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