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97年度補繳稅的罰金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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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elia
at 2009-06-19T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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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aeka (恩)》之銘言:
: 1.滯納金之計算:納稅義務人逾限繳納之稅款,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
: 加徵1%滯納金(逾期第1、2日繳納因未逾 2日不加計滯納金),
: 最高加徵至15%為止(違章罰鍰免加徵滯納金、利息)。
: 2.自動補繳稅款利息之加計:依照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
: 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
: 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
: 各稅法所定關於漏報、短報之處罰一律免除。
: 但其補繳之稅款,應自該項稅捐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
: 至補繳之日止,就補繳之應納稅款,
: 依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
: 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稽徵。」但免加徵滯納金。
: 稅捐稽徵機關為便利納稅人自動補繳所漏稅款,
: 印有自動補報專用繳款書,供納稅義務人取用,
: 惟繳款人應於「扣繳單位自動補報蓋章欄」蓋章證明。
: 因為我是忘了在期限內繳稅
: 於是自動辦理補稅動作
: 那請問我是適用於第一條款還是第二條款呢?
如果你到國稅局去拿繳款書
會發現繳款書有兩種
一種是普通的繳款書
過了6月1日後每逾2日加1%滯納金
滯納期滿(滯納金已加到15%)後再開始加計利息
另一種是自動補報補繳的繳款書
不會加滯納金
只會從6月2日開始加計利息
所以目前選對繳款書對你來說很重要唷!!
請睜亮眼睛看清楚繳款書的表頭
因為滯納金真的很貴
你雖然沒在期限內繳稅
但在未經檢舉.稽徵機關未調查前補繳
當然是屬於自動補報補繳
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的規定
--
: 1.滯納金之計算:納稅義務人逾限繳納之稅款,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
: 加徵1%滯納金(逾期第1、2日繳納因未逾 2日不加計滯納金),
: 最高加徵至15%為止(違章罰鍰免加徵滯納金、利息)。
: 2.自動補繳稅款利息之加計:依照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
: 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
: 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
: 各稅法所定關於漏報、短報之處罰一律免除。
: 但其補繳之稅款,應自該項稅捐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
: 至補繳之日止,就補繳之應納稅款,
: 依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
: 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稽徵。」但免加徵滯納金。
: 稅捐稽徵機關為便利納稅人自動補繳所漏稅款,
: 印有自動補報專用繳款書,供納稅義務人取用,
: 惟繳款人應於「扣繳單位自動補報蓋章欄」蓋章證明。
: 因為我是忘了在期限內繳稅
: 於是自動辦理補稅動作
: 那請問我是適用於第一條款還是第二條款呢?
如果你到國稅局去拿繳款書
會發現繳款書有兩種
一種是普通的繳款書
過了6月1日後每逾2日加1%滯納金
滯納期滿(滯納金已加到15%)後再開始加計利息
另一種是自動補報補繳的繳款書
不會加滯納金
只會從6月2日開始加計利息
所以目前選對繳款書對你來說很重要唷!!
請睜亮眼睛看清楚繳款書的表頭
因為滯納金真的很貴
你雖然沒在期限內繳稅
但在未經檢舉.稽徵機關未調查前補繳
當然是屬於自動補報補繳
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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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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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6-23T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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