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新知/我會計準則與IFRS之比較 - 所得稅
By Rebecca
at 2009-07-24T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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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金管會於2009年5月14日發布採用IFRS的時程表,上市櫃公司、興櫃公司及金管會主
管金融業應於2013年開始使用IFRS編製財務報告,並於2011年底前完成所有導入IFRS的準
備工作,因此企業有必要先比較我國會計準則與IFRS之異同。
IFRS除引入公平價值作為資產衡量選項之一,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農業
及礦業之會計處理,一般而言,在收入認列、所得稅、企業合併、合併財務報表、金融商
品及外幣換算方面,與我國會計準則有比較大的差異,茲舉例收入認列及所得稅二項說明
如下:
一、收入認列
1.如銷售商品時附帶提供顧客忠誠度報酬時,應辨認並將屬顧客忠誠度報酬部分之收入予
以遞延,且於提供該等顧客忠誠報酬時將屬於此部分之收入認列入帳。評估顧客忠誠度報
酬時,應以公平價值評估。
2.銷售商品後續服務部分之收入需遞延,並於服務履行期間認列,若賣方會產生商品銷售
或勞務提供之損失時,賣方須認列該負債。
二、所得稅
1.企業應就很有可能取得的課稅所得範圍,以及未使用所得稅損失與未使用所得稅貸項之
前抵範圍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並無備抵評價科目之設定。
2.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不得歸類為流動資產(負債)。
3.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應採用預期將於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期
間,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公布或實質上已公布的稅率衡量。
4.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的認列時點雖無明確規定,但依慣例應於所得年度依過去經驗先
行估列入帳,待股東會決議年度再以估計變動方式處理。
5.企業合併採購買法下,於取得日未認列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續後如符合可認列的條件且非
發生於衡量期間者,應認列為當期損益,而發生於衡量期間者,應調整商譽。
6.未使用課稅損失係未來課稅所得可能無法取得的堅強證據。存有此種情況時,企業僅能
就存有足夠的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或存有其他明確證據可取得足夠課稅所得的範圍,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我國僅將未使用課稅損失列為負面證據之一有所不同。
7.企業的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應以其功能性貨幣衡量。企業的應課稅所得或課稅損失如係
以不同幣別決定,匯率變動將產生導致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暫時性差異,相關遞延所
得稅應認列為當期損益。
在導入IFRS過程中,若能先了解我國會計準則與IFRS的差異,可協助企業如何選擇IFRS所
允許的會計準則,進而分析採用IFRS對財務報表及企業營運活動之影響,對後續規劃公司
內部作業程序及資訊系統的轉換將有莫大助益。(作者是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延伸閱讀》 會計新知/退休金 怎麼課所得稅?
【2009/07/24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50364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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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金融業應於2013年開始使用IFRS編製財務報告,並於2011年底前完成所有導入IFRS的準
備工作,因此企業有必要先比較我國會計準則與IFRS之異同。
IFRS除引入公平價值作為資產衡量選項之一,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農業
及礦業之會計處理,一般而言,在收入認列、所得稅、企業合併、合併財務報表、金融商
品及外幣換算方面,與我國會計準則有比較大的差異,茲舉例收入認列及所得稅二項說明
如下:
一、收入認列
1.如銷售商品時附帶提供顧客忠誠度報酬時,應辨認並將屬顧客忠誠度報酬部分之收入予
以遞延,且於提供該等顧客忠誠報酬時將屬於此部分之收入認列入帳。評估顧客忠誠度報
酬時,應以公平價值評估。
2.銷售商品後續服務部分之收入需遞延,並於服務履行期間認列,若賣方會產生商品銷售
或勞務提供之損失時,賣方須認列該負債。
二、所得稅
1.企業應就很有可能取得的課稅所得範圍,以及未使用所得稅損失與未使用所得稅貸項之
前抵範圍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並無備抵評價科目之設定。
2.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不得歸類為流動資產(負債)。
3.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應採用預期將於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期
間,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公布或實質上已公布的稅率衡量。
4.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的認列時點雖無明確規定,但依慣例應於所得年度依過去經驗先
行估列入帳,待股東會決議年度再以估計變動方式處理。
5.企業合併採購買法下,於取得日未認列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續後如符合可認列的條件且非
發生於衡量期間者,應認列為當期損益,而發生於衡量期間者,應調整商譽。
6.未使用課稅損失係未來課稅所得可能無法取得的堅強證據。存有此種情況時,企業僅能
就存有足夠的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或存有其他明確證據可取得足夠課稅所得的範圍,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我國僅將未使用課稅損失列為負面證據之一有所不同。
7.企業的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應以其功能性貨幣衡量。企業的應課稅所得或課稅損失如係
以不同幣別決定,匯率變動將產生導致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暫時性差異,相關遞延所
得稅應認列為當期損益。
在導入IFRS過程中,若能先了解我國會計準則與IFRS的差異,可協助企業如何選擇IFRS所
允許的會計準則,進而分析採用IFRS對財務報表及企業營運活動之影響,對後續規劃公司
內部作業程序及資訊系統的轉換將有莫大助益。(作者是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延伸閱讀》 會計新知/退休金 怎麼課所得稅?
【2009/07/24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50364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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