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觸到一件案子 - 專利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07-10-23T14:46

Table of Contents

: → lkw:但我要檢討的是代理人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是主動補正 10/23 13:50
: → lkw:而不是又回過頭去告訴申請人我要補正,意欲為何,很清楚 10/23 13:52

這部份我的回覆已經出現在推文裏了.


: 推 hsuhuche:其實就算核駁只有通知修正筆誤,還是要報導給客戶啊. 10/23 13:54
: → hsuhuche:事務所在做任何動作前,都是先通知客戶. 10/23 13:55
: → hsuhuche:這是業界普遍的做法.避免以後衍生奇怪的紛爭. 10/23 13:55


: 推 lkw:h大,如果客戶在事務所自己出包的情況下,不回應補正的通知 10/23 14:01
: → lkw:那代理人就可以當做申請人已經放棄? 10/23 14:02

k大,我想這篇就讓我跟l大兩人獨處一下.刪除你的推文,抱歉.

國外代理人不會放過台灣事務所的.就是這麼簡單.國外代理人也是要對他的客戶負責的,
在這60天的期限中,台灣方的PE和秘書小姐會在10-15天內把核駁通知書變成"英文版".
而且是逐字翻譯.不過這部份應為智財局部份援引的法條以及規費等事項都有定稿,因此
不算太困難.接下來,特別是在期限截止前兩個禮拜,每2-3天就會發函催案.事務所同時處
理的案子一般來講都會破百件,每件都有各自的期限.因此期限管理是很重要的,甚至還有
期限的軟體可以幫你催國外代理人,工程師,等等必需為案子負責的人.

: 推 lkw:申請人並沒有主動說要放棄,申請人是"沒有回應" 10/23 14:03
: → lkw:代理人也自己這樣跟我說 10/23 14:04

誠如我剛剛在推文中所提,此為官方語言.你打電話詢問的工程師相當專業,
沒有說溜嘴.其實在申請的過程中,發明人放棄的情況並不罕見.各式各樣的理由都有,
公司倒了,發明人造假被公司發現,或者發明人在申請後在某本公開刊物上發現
一模一樣的發明(這其實還滿常發生的XD).
但就算發明人放棄案子,事務所還是不會跟審查委員說"發明人放棄案子",
而是會以"我們不打算做任何動作,該怎麼辦就請智財局怎麼辦"的態度來面對.

為什麼會有這樣"明明放棄,卻打死不認"的情況呢?
我認為是跟美國案的處理慣性有關.美國案即使在過期(也就是俗稱的死掉)以後,
還是可以"復活"的.復活時加個宣誓書,繳一些規費,案子就可以活起來.
可是如果代理人在審查委員打電話來關心時,說"這案子已經放棄了",
會有何後果實在難料.也因此造成了"發明人放棄,代理人會說沒有回應"的情況.

其實你可以這樣想,所謂的"沒有回應",只是"放棄"的文雅講法罷了.


: → hsuhuche:就算事情已經惡化到事務所無法處理,事務所還是會想辦法 10/23 14:04
: → hsuhuche:把案子轉給其他"有能力處理"的事務所. 10/23 14:04
: → lkw:代理人還說"沒有回應,事務所這邊也沒辦法處理" 10/23 14:05

事務所是沒辦法幫客戶做他不想做的事情的.所以代理人這句回答非常的得體.

今天核駁內容已經告知客戶了,也跟他講做個簡單修正,花點小錢(台灣申復的價格
跟老美比,真的算是物廉價美),案子就會繼續跑了.

我想沒有工程師不願意做這件案子,即使沒有錢.因為這實在太好處理了.就像你講的,
只要一個工讀生抽換頁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但客戶卻不願意.客戶不願意繼續下去,你覺得事務所能幫他處理到什麼程度呢??
當然客戶不願意的理由,我必需看到卷宗才有辦法知道.但除非這麼剛好是敝所的案子,
否則我想客戶放棄的理由在PTT是永遠找不到真相的.

至於事務所已自承"沒有能力處理",客戶卻不換事務所的理由,在這看來已是相當清楚.
換事務所有什麼了不起的?一件案子跑過三家事務所也不是很稀奇的事.

最後,由l兄的描述,這間事務所應該不是l兄所認為的惡質事務所.此外,
即使在案子已經放棄的時刻,此間事務所仍嚴守分際,沒有透露太多客戶的隱私,
(比如這個死老外在亂搞,這個案子在US或JP已經被殺的亂七八糟了)
在我看來,已算是中規中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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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07-10-27T11:08
公務機關裡的人大多很番 愛槓 看論壇討便當弟弟就知道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07-10-30T03:00
受教了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07-11-01T23:21
我們還是就事論事.不要一竿就把Examiner都打進水裏.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07-11-03T00:34
這件事情其實大家都處理的很好,l兄也很熱心的打電話,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07-11-05T16:13
一樓的s大,有指教針對我就好,我今天不是代表智慧局出來戰的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07-11-07T01:47
想確保發明人的權利.審查委員如果都這麼熱心就好了.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07-11-10T09:28
六十天一到,我大可依職權辦理,沒必要又打電話去問
我只是聽到這樣的話,感覺有點心酸這個生態
殊不知背後藏的真相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07-11-13T04:35
聽h大一言,才算明白
你要戰我,我接受,不要拖其他審查官下水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07-11-13T23:35
其實出錢的是老大,真的.發明人想死,總不能叫他活吧.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07-11-17T20:54
但我還是覺得k大的po文,討戰多於講重點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07-11-20T08:18
推這篇 也請l大 以後針對自己不確定的事 不要太武斷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07-11-21T05:39
是不是討戰 端看你自己接受別人觀點的能力
Ida avatar
By Ida
at 2007-11-25T20:59
如果 只因為語氣 不管別人說的有沒有道理
怎樣的文你都會覺得是討戰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07-11-26T13:35
其實我還是認為你的論點跟邏輯怪怪的,抓不到我的重點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07-11-28T16:00
那裡 怪 願聞其詳 你可以回我 mail
Odelette avatar
By Odelette
at 2007-11-30T23:58
你回我的文,是你得來抓我的論點出發,加以解釋,幹譙也無妨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07-12-02T05:08
但我從你的文,得不到我要的答案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07-12-05T04:52
你會覺得怪 是因為你一開始的立論就把事務所當壞人
Rae avatar
By Rae
at 2007-12-06T19:24
那間事務所的惡名,時有所聞,是哪一間我不講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07-12-09T13:20
所以我的回文一開始就有舉例跟你說 這種處理不是特例
Una avatar
By Una
at 2007-12-11T23:00
這一系列讓我想到不同客戶喜歡不同風格的意見書耶~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07-12-12T18:20
同一件事情 因為講法跟解釋的深度不同 得到不一樣的結果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07-12-17T09:03
h大中肯,想必是資深從業人員。

最近接觸到一件案子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07-10-23T13:55
※ 引述《lkw (愛‧簡單最好)》之銘言: : : 基本上 你是完全不知道別人在說啥 就是了 : : 你連 申請人 是不是 and#34;打算放這件案子and#34; 都不知道 : : 就在那裡說 and#34;事務所不盡責and#34; 事務所 要跟 and#34;申請人索價and#34; : : 你會不 ...

最近接觸到一件案子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07-10-23T13:35
: 基本上 你是完全不知道別人在說啥 就是了 : 你連 申請人 是不是 and#34;打算放這件案子and#34; 都不知道 : 就在那裡說 and#34;事務所不盡責and#34; 事務所 要跟 and#34;申請人索價and#34; : 你會不會 想太多了 ???????? : 就像你說的 代理人應主動修 ...

最近接觸到一件案子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07-10-23T13:31
整理一下上面的推文 裡面 有對 事務所 這種不作為方式 說明原因 請 原 po 和 G 大 參考 推 gsc0478:K大我覺得你要看清楚原PO有說到...申請人沒有回應.. → gsc0478:今天是漏字的問題,把這個字補齊了..本來就是事務所的責任 → gsc0478:畢竟人家原文說明書又沒有漏 ...

最近接觸到一件案子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07-10-23T11:54
→ lkw:我沒想到,k大站在事務所立場,只是為了出來幫事務所脫責 10/23 11:12 → lkw:不用一直辯我是不是猜想 10/23 11:13 → lkw:你對這件案子跟這家代理人的了解,沒有我深 ...

最近接觸到一件案子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07-10-23T10:34
※ 引述《lkw (愛‧簡單最好)》之銘言: : 這篇是在發發牽騷 : 事務所有時候做事要憑良心啊.... : 事情是這樣的 : 一件國外案 : 因為請求項有一個字明顯少打了 : 局內發了一個通知函給代理人 : 請代理人函修 : 結果,過了六十天,沒來修 : 我好心打電話去問 : 結果事務所說:已經通知了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