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不便險繼續行程之時效?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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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門已經重新開放了,這篇文章之前完全沒人討論,不知道現在有沒有大神,有這方面的
資訊可以參考呢?



※ 引述《ayulovem (= =)》之銘言:


2020三月多買了旅遊不便險(國外旅遊警示公告紅燈前)

至今尚未繼續行程 (旅遊地:日本)

故沒有產生理賠權利

不過看到日旅版有人說還可以退保費

本打算也要申請退保費了

但又想了想,從保險公司放出的消息(兩年內必須要繼續行程)真的正確嗎?

想和各位大神討論看法


以下為該家保險公司條款


https://i.imgur.com/Mn7do22.jpg (同保險法第65條)

https://i.imgur.com/yptTACB.jpg 班機延誤




三、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人之請求,係由於第三人之請求而生者,自要保人或被保
險人受請求之日起算。

我覺得不便險的請求之日應該是第三款的情形

因為無法入境(尚未開放觀光簽證),故請求之日應為開放觀光簽證之日起算


請各位大神開釋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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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22-10-21
我也正在研究當初的條款 中文難理解字又小
Mason avatarMason2022-10-23
剛剛才想通 如果現在可以退保費 問我自己要不要?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2-10-26
所以我打算照樣申請 並做出同樣的主張 大不了上評議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2-10-29
想知道後續+1
Madame avatarMadame2022-10-31
同樣狀況,保險公司不調解,已進入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