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會被作為核駁的引證嗎?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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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  凡可供產業上利用之發明,無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依本法申請取得發明
專利:
一、申請前已見於刊物或已公開使用者。
二、申請前已為公眾所知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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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發明人的技術摘要在申請前被新聞報導公開的情形,符合這一項嗎?
如果是的話, 審查官會不會拿這個新聞來做核駁的引證案?
先前有沒有這樣的案例呢?
有點擔心這樣會不會就喪失新穎性了
有人知道的話可否告訴我相關的資訊...
感激不盡><
發明有下列情事之一,致有前項各款情事,並於其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者,不
受前項各款規定之限制:
一、因研究、實驗者。
二、因陳列於政府主辦或認可之展覽會者。
三、非出於申請人本意而洩漏者。
申請人主張前項第一款、第二款之情事者,應於申請時敘明事實及其年、月、日,並應
於專利專責機關指定期間內檢附證明文件。
發明雖無第一項所列情事,但為其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依申請前之先前技術
所能輕易完成時,仍不得依本法申請取得發明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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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的不是凱子,是凱子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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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9-08-14
新聞內容要完全揭露技術內容才能被當做引證證據
Hardy avatarHardy2009-08-18
有可能會喪失新穎性
Madame avatarMadame2009-08-18
性質是可以當然實際是要看內容
Hardy avatarHardy2009-08-18
我有寫一個案子就是有去查當時報導內容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9-08-23
證據能力會比較薄弱, 還是一併要引其他證據支持為佳
Ethan avatarEthan2009-08-23
了解:)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