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請教幾個問題 (已爬過精華區) - 專利
By Vanessa
at 2010-08-13T02:01
at 2010-08-13T02:01
Table of Contents
: 新型專利的進步性、新穎性不知道該如何判定呢?
大哉問
: 比如說一個專利 同一個概念下有兩種形式A和B
: 會不會我申請了A了以後 又有人申請了B?
: 這麼說好了
: 假設一個東西我設計外面有兩層可以起到輔助支撐的作用,
: 但是一層也可以,
: 這樣的話我申請兩層以後是不是還有人能申請一層的?
這是有可能的。
我先把一層稱為技術C,兩層與技術C高度相關,先稱為C2。
如果今天遞交的說明書裡面完全在寫C2如何如何,而未提到C的可能性
第三者(其他人)仍有可能以C為技術申請專利(參考台灣審查基準第二篇第三章3.5.4.2)
但是反過來說,如果今天遞交的說明書裡面已經寫了C也可以C2也可以
那兩種都已經被明確揭露,其他人就無法再以此申請(取得)專利
(還是可以申請新型,但是可以很輕易地舉發掉它)
: 如果兩層的這個專利已經屬於我了、我昰不是對一層的這個專利擁有排他權?
這是否定的。
依據專利侵害鑑定理論的全要件原則,如果今天獲證的專利案中
申請專利範圍寫的是包含有兩層(需注意是包含或包括),第三者的產品僅做一層
未出現兩層則不構成文義侵害(不能直接抓到的意思)
但是仍有可能主張均等論(就是說他做的其實還是跟你一樣的意思)
但是均等論的使用難度比較高。
但是反過來說,如果今天獲證的專利案中
申請專利範圍寫的是C,包含有一層,而第三者的產品做了兩層
雖然做兩層但裡面還是有一層在,即構成文義侵害
可以直接抓他侵權
: 另一個問題是有關於進步性的
: 參考精華區的例子
: 比如說A專利在A國已經有新型的專利的(時間較早)
: 但是在B國卻被B申請了
: 那個A是否可以舉發B申請的專利無效?
: 若是B申請的專利範圍(不是使用)包含了A的專利是否也可以舉發B的專利無效?
這個問題包含了很多種可能性
試歸納如下
人員A,在B國,有已獲證(公告)的C專利
人員D,在E國,有已獲證(公告)得C'專利
(不同人,不同國提出的申請)
問題:C專利與C'專利一樣(C'的申請專利範圍都完全被寫在C的說明書內),
A是否可據C舉發C'無效?
情況1
C案 提交申請 獲證公告
↓ ↓
時間軸---------------------------------------------------------->
↑ ↑
C'案 提交申請 獲證公告
這種情況下,答案是否定的。
情況2
C案 提交申請 獲證公告
↓ ↓
時間軸---------------------------------------------------------->
↑ ↑
C'案 提交申請 獲證公告
這種情況下,答案是肯定的。
問題:C專利與C'專利有點不一樣(比較C的說明書跟C'的申請專利範圍),
C'多寫了一兩句話,A是否可據C舉發C'無效?
這種情況下,如果是情況2,那要看多寫的那些有沒有新穎性進步性。
問題:C專利與C'專利有點不一樣(比較C的說明書跟C'的申請專利範圍),
C'少寫了一兩句話,A是否可據C舉發C'無效?
這種情況下,如果是情況2,那要看少寫的那些會不會產生新穎性進步性。
: 還有一個關於專利有無效用的問題
: 在進步性、新穎性的前提下
: 新型專利的有無效用要如何判定呢?
: 假設A專利已經通過了
: 但是有人可以舉證在A專利通過之前就已經有人在用了
: 那麼A專利是否有效?
答案是無法完全否定的。
如果可以舉證的情況單單是有人在用,是無法據以舉發的。
必須還要舉證為公眾所使用或為公眾所知悉。
舉例而言:
技術A被申請專利。
證據B可以舉證技術A早已被工廠C所使用。
這種情形下,工廠內部使用無法證明公開或公用,
更明確地說,那是C他關在自己家裡用,跟C無關的人(非特定第三人)無法知道技術A
但如果是
技術A被申請專利。
證據B可以舉證技術A早已被工廠C做來賣。
這種情形下,公眾已經可以從C那邊購得產品而得知技術A,
可以證明技術A早已為公知公用,那就可以據以舉發他。
--
謬誤之處,請不吝指教。
--
大哉問
: 比如說一個專利 同一個概念下有兩種形式A和B
: 會不會我申請了A了以後 又有人申請了B?
: 這麼說好了
: 假設一個東西我設計外面有兩層可以起到輔助支撐的作用,
: 但是一層也可以,
: 這樣的話我申請兩層以後是不是還有人能申請一層的?
這是有可能的。
我先把一層稱為技術C,兩層與技術C高度相關,先稱為C2。
如果今天遞交的說明書裡面完全在寫C2如何如何,而未提到C的可能性
第三者(其他人)仍有可能以C為技術申請專利(參考台灣審查基準第二篇第三章3.5.4.2)
但是反過來說,如果今天遞交的說明書裡面已經寫了C也可以C2也可以
那兩種都已經被明確揭露,其他人就無法再以此申請(取得)專利
(還是可以申請新型,但是可以很輕易地舉發掉它)
: 如果兩層的這個專利已經屬於我了、我昰不是對一層的這個專利擁有排他權?
這是否定的。
依據專利侵害鑑定理論的全要件原則,如果今天獲證的專利案中
申請專利範圍寫的是包含有兩層(需注意是包含或包括),第三者的產品僅做一層
未出現兩層則不構成文義侵害(不能直接抓到的意思)
但是仍有可能主張均等論(就是說他做的其實還是跟你一樣的意思)
但是均等論的使用難度比較高。
但是反過來說,如果今天獲證的專利案中
申請專利範圍寫的是C,包含有一層,而第三者的產品做了兩層
雖然做兩層但裡面還是有一層在,即構成文義侵害
可以直接抓他侵權
: 另一個問題是有關於進步性的
: 參考精華區的例子
: 比如說A專利在A國已經有新型的專利的(時間較早)
: 但是在B國卻被B申請了
: 那個A是否可以舉發B申請的專利無效?
: 若是B申請的專利範圍(不是使用)包含了A的專利是否也可以舉發B的專利無效?
這個問題包含了很多種可能性
試歸納如下
人員A,在B國,有已獲證(公告)的C專利
人員D,在E國,有已獲證(公告)得C'專利
(不同人,不同國提出的申請)
問題:C專利與C'專利一樣(C'的申請專利範圍都完全被寫在C的說明書內),
A是否可據C舉發C'無效?
情況1
C案 提交申請 獲證公告
↓ ↓
時間軸---------------------------------------------------------->
↑ ↑
C'案 提交申請 獲證公告
這種情況下,答案是否定的。
情況2
C案 提交申請 獲證公告
↓ ↓
時間軸---------------------------------------------------------->
↑ ↑
C'案 提交申請 獲證公告
這種情況下,答案是肯定的。
問題:C專利與C'專利有點不一樣(比較C的說明書跟C'的申請專利範圍),
C'多寫了一兩句話,A是否可據C舉發C'無效?
這種情況下,如果是情況2,那要看多寫的那些有沒有新穎性進步性。
問題:C專利與C'專利有點不一樣(比較C的說明書跟C'的申請專利範圍),
C'少寫了一兩句話,A是否可據C舉發C'無效?
這種情況下,如果是情況2,那要看少寫的那些會不會產生新穎性進步性。
: 還有一個關於專利有無效用的問題
: 在進步性、新穎性的前提下
: 新型專利的有無效用要如何判定呢?
: 假設A專利已經通過了
: 但是有人可以舉證在A專利通過之前就已經有人在用了
: 那麼A專利是否有效?
答案是無法完全否定的。
如果可以舉證的情況單單是有人在用,是無法據以舉發的。
必須還要舉證為公眾所使用或為公眾所知悉。
舉例而言:
技術A被申請專利。
證據B可以舉證技術A早已被工廠C所使用。
這種情形下,工廠內部使用無法證明公開或公用,
更明確地說,那是C他關在自己家裡用,跟C無關的人(非特定第三人)無法知道技術A
但如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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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B可以舉證技術A早已被工廠C做來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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謬誤之處,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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