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費特別扣除額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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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小弟我已經爬文也google過了

根據

所得稅法第17條於97年底修正,今年5月民眾申報97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子女就讀大專以
上院校繳納之學費,已修訂為「每人」每年得扣除2萬5千元,但不足2萬5千元者,仍以實
際發生數為限。該所進一步說明,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之適用對象為:納稅義務人就讀大
專以上院校之「子女」,至於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之兄弟姊妹、其他親屬
的教育學費則不得列報扣除,且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3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
學金者亦不得扣除。

但還是有些疑問

今年我要負責幫家裡報稅

目前我弟就讀碩士班

他自己獨立出來申報不接受我父母親扶養

那我爸媽報稅時可以適用「教育費特別扣除額」嗎???

還是說

我弟自己申報時可以適用「教育費特別扣除額」????

麻煩一下,有人可以幫我解惑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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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 愛情
不是擁有了最多 不是孤獨地佔有
而是學會了不再計較 而是學會了給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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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san avatarSusan2009-05-18
教育學費扣除額使用在父母有扶養該名子女...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9-05-21
所以你弟弟自己申報的話...父母無法使用..弟弟本身當然也不行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9-05-24
感謝CS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