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扣額修正案 擬增排富條款 - 所得稅

By Puput
at 2006-12-23T23:10
at 2006-12-23T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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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dypan (andypan)》之銘言:
其實,討論到有錢人多繳稅是不是公平,一般說來,有下面幾種看法。
1.自然公平。
自然公平指的是,我努力賺錢,所以收入比別人多。
如果要求我繳更多的稅,等於是懲罰努力的人。
所以不論收入多少,不應該以這點衡量作為納稅多寡的標準。
應該要讓稅的負擔,不會懲罰到努力的人,這就是自然公平。
(可以把"努力",想成是他的工作對社會的貢獻,而整個社會願意給予這個人的回饋。)
但是這個公平觀點有個很大的問題,高收入不一定是高度努力造成的,
所以慢慢的公平的觀念就轉變成量能公平。
2.量能公平。
這個想法是,先固定好社會需要的稅收是多少,然後再來分配誰應該出多少錢。
分配的方法,是總所皆知的,有錢人繳的多,窮人繳的少。
至於為什麼這樣做,理由也不少,最常見的是下面兩種。
A.有錢人比較不痛。
一樣要繳一萬塊,對一般人說可能很痛苦,對有錢人來說可能只是零頭。
所以有錢人多繳一點,整個社會的總和痛苦比較輕。
B.有錢人取之於社會比較多。
有錢人享有(佔有?)較多的社會資源,多付點錢也無可厚非。
3.社會問題觀點。
A.貧富不均是種社會問題。
貧富差距過大,是嚴重的社會問題,
很可能造成階級對立,治安不良,甚至社會動盪。
所以有人認為,有錢人多繳點稅,用這些稅收來幫助窮人,
也許可以解決貧富不均的社會問題。
但也有人認為單靠所得稅制度要去解決貧富不均的問題,
所得稅制應該是承擔不起的,發揮不了那那麼大的作用。
B.公共財。
如果把平均財富這件事情,
想成像是類似國防、法制,這一類政府必須提供的服務(也就是公共財)。
這種平均財富公共財應該要由有錢人出錢來買,
因為伴隨著均富,社會變得治安較好,較為和諧等等優點,
也等同有錢人的身家性命較有保障,不會受到走投無路的社會底層所威脅。
C.保險。
如果政府的濟貧能夠做的很好的話,可以把有錢人多繳的稅視為是一種保險。
哪一天他變成窮人,也可以理所當然的享受這些濟貧措施。
不過有錢人多繳稅的量能公平觀點,似乎也慢慢不受主流思想歡迎了。
現在各國稅制都慢慢從所得稅往消費稅偏,就是很明顯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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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討論到有錢人多繳稅是不是公平,一般說來,有下面幾種看法。
1.自然公平。
自然公平指的是,我努力賺錢,所以收入比別人多。
如果要求我繳更多的稅,等於是懲罰努力的人。
所以不論收入多少,不應該以這點衡量作為納稅多寡的標準。
應該要讓稅的負擔,不會懲罰到努力的人,這就是自然公平。
(可以把"努力",想成是他的工作對社會的貢獻,而整個社會願意給予這個人的回饋。)
但是這個公平觀點有個很大的問題,高收入不一定是高度努力造成的,
所以慢慢的公平的觀念就轉變成量能公平。
2.量能公平。
這個想法是,先固定好社會需要的稅收是多少,然後再來分配誰應該出多少錢。
分配的方法,是總所皆知的,有錢人繳的多,窮人繳的少。
至於為什麼這樣做,理由也不少,最常見的是下面兩種。
A.有錢人比較不痛。
一樣要繳一萬塊,對一般人說可能很痛苦,對有錢人來說可能只是零頭。
所以有錢人多繳一點,整個社會的總和痛苦比較輕。
B.有錢人取之於社會比較多。
有錢人享有(佔有?)較多的社會資源,多付點錢也無可厚非。
3.社會問題觀點。
A.貧富不均是種社會問題。
貧富差距過大,是嚴重的社會問題,
很可能造成階級對立,治安不良,甚至社會動盪。
所以有人認為,有錢人多繳點稅,用這些稅收來幫助窮人,
也許可以解決貧富不均的社會問題。
但也有人認為單靠所得稅制度要去解決貧富不均的問題,
所得稅制應該是承擔不起的,發揮不了那那麼大的作用。
B.公共財。
如果把平均財富這件事情,
想成像是類似國防、法制,這一類政府必須提供的服務(也就是公共財)。
這種平均財富公共財應該要由有錢人出錢來買,
因為伴隨著均富,社會變得治安較好,較為和諧等等優點,
也等同有錢人的身家性命較有保障,不會受到走投無路的社會底層所威脅。
C.保險。
如果政府的濟貧能夠做的很好的話,可以把有錢人多繳的稅視為是一種保險。
哪一天他變成窮人,也可以理所當然的享受這些濟貧措施。
不過有錢人多繳稅的量能公平觀點,似乎也慢慢不受主流思想歡迎了。
現在各國稅制都慢慢從所得稅往消費稅偏,就是很明顯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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