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死要錢,更勝地下錢莊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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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以下網頁

http://www.nownews.com/2009/11/25/142-2537409.htm

作者:橘香

藝人賀一航因其工作室拖欠營所稅款,遭台北行政執行處核發執行命令給中天、年代、八大、三立等媒體,要求扣押賀每月薪資。執行處上月也發執行命令給三立等媒體追稅,各台為了怕麻煩,紛紛暫停賀一航的通告,他抱怨:「此舉等於斷我生路!」

據媒體報導,賀一航欠繳的本稅只有近200萬,是歷年來拖欠的利息加上滯納金才會累積到600多萬,政府對於欠稅民眾不曾認真瞭解其欠稅原因,並加以輔導,就逕自予以三倍重罰,還要求扣押賀一航的每月薪資和所有通告費,等於斷絕其所有收入,嚴重妨礙了憲法所保障人民的工作權與生存權。

根據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須者,不得為強制執行」。連卡奴欠債,需強制扣押其薪資,都有「最高不得超過三分之一」的限制,就是為了保障人民最基礎的生存權,也是讓債務人有能力持續償還債務的合法規定。

近日聯合報推出的「民怨大家談」,引起行政院長吳敦義的高度重視,指示行政院跨部會議立即會商處理。其中「對百姓嚴加追稅」這一項也列入內政部需緊急處理與回應的項目中。

筆者認為:人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政府也應該遵循合法的管道徵稅,政府不應舉著「豐實國庫」的大旗,向人民強取豪奪。連歷史上戰亂頻仍的滿清末年,在徵納稅收協助軍餉時,都還懂得注意「不擾民」的原則,維持農耕與養蠶業的正常運作,人民才有能力納稅。生於今日「民主法治社會」的我們,卻要面對向人民要錢比地下錢莊更兇狠的政府,怎不令人欷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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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dame avatarMadame2009-11-28
欠稅兩百萬為什麼沒繳納呢?如果覺得有問題可以申請復查、訴
Carol avatarCarol2009-12-01
本稅滯納金利息等,若不服,可以依法提起救濟 另外,此文應
受到新聞記者影響 以為真的是查扣其"全部薪資 通告費"
Candice avatarCandice2009-12-05
其實,依行政執行法26條有準用強制執行法122條,實務上也是
Edwina avatarEdwina2009-12-10
跟民事強執一樣,對薪資只按月查扣1/3 記者不訪問過徵納雙
方就寫這新聞,滿糟糕的。
Mason avatarMason2009-12-13
記者只會譁眾取寵而以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9-12-17
他有什麼好同情?從2000年起,有錢的時候不繳,沒錢才哭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09-12-19
政府有很多欺負小老百姓(中產階級的政策沒錯),但他這
Linda avatarLinda2009-12-19
個例子絕不包含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