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帳有術 北市國稅局收回20億元欠稅 - 稅務

By Vanessa
at 2004-03-26T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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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去年一年,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聯手,總計收回20億元的欠稅款。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該局去年一年內,對於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在繳納期間屆滿30日仍
未繳納者,採取立即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的措施,已有效收回多筆欠稅。
依據統計,自92年1月到12月底止,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行政執行處共計執行徵起5
.4萬件欠稅案,欠稅金額達20.7億元。
國稅局表示,稅捐機關加強清理欠稅是事實,但為避免民眾受到詐騙集團欺騙,發生財物
損害,也希望民眾在接獲行政執行處催討欠稅的通知時,必須查證並認清繳稅帳號與戶名
,不要上當受害。
國稅局說,納稅人查證無誤的欠稅案,應在接獲稅單時,在限繳期限內到金融機構繳稅,
若逾限繳期限者,每逾二日還要再加徵1%滯納金。
【2004/03/2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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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年,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聯手,總計收回20億元的欠稅款。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該局去年一年內,對於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在繳納期間屆滿30日仍
未繳納者,採取立即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的措施,已有效收回多筆欠稅。
依據統計,自92年1月到12月底止,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行政執行處共計執行徵起5
.4萬件欠稅案,欠稅金額達20.7億元。
國稅局表示,稅捐機關加強清理欠稅是事實,但為避免民眾受到詐騙集團欺騙,發生財物
損害,也希望民眾在接獲行政執行處催討欠稅的通知時,必須查證並認清繳稅帳號與戶名
,不要上當受害。
國稅局說,納稅人查證無誤的欠稅案,應在接獲稅單時,在限繳期限內到金融機構繳稅,
若逾限繳期限者,每逾二日還要再加徵1%滯納金。
【2004/03/2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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