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105年度未申報核定通知書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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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剛開始工作,沒有成熟的報稅觀念。
所以那個年度有了收入後也沒有申報綜所稅。

今年的五月份才被女友提醒要申報,106年的申報還有加上扶養親屬的扣除,所以有退稅。
不過就在前陣子收到105年度未申報的核定通知書,上面就是寫我應該繳納的稅額。

上網找了很多資料,不知道我是否能申請複查
除了因為當時沒有報稅觀念外,也想附上扶養證明讓國稅局再重新試算我是不是應該繳稅。

所以我試著上網填線上複查,卻在填入「驗證號碼」這部分卡關了,完全不知道要輸入什麼號碼。

整理問題如下,還請知道的人替我解答!謝謝

1. 依照上述情況是否可申請複查?
2.附上扶養證明是否有機會扣除?
3.請問線上複查申請的驗證號碼要填入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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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8-10-03
乖乖補繳吧,沒在時間內申報什麼扶養之類都沒有,反
正復查也是同結果
Regina avatarRegina2018-10-08
你逾期申報,而且是國稅局主動核定的,所以不適用列
舉扣除,只能用標準扣除,申請複查也沒什麼用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10-11
原po應該是想增列扶養親屬?提交增列扶養申請書就可以
James avatarJames2018-10-14
請直接依稅單上承辦人電話聯絡,告知要增列扶養親屬(詢
問是否能傳真或郵寄申請),請用更正的,複查完全是另外
一回事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10-18
對啊,你可以提出「更正」,增加扶養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