擷取電視畫面問題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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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的回文指教

抓了很多很多畫面 會想放在網路上 試試製作我的BLOG....

也當作是收藏 並沒有任何營利行為 這是很肯定的

會考慮到著作權的問題 不管怎樣那是別人的東西 只是不知道怎麼拿捏

電視是屬於公共廣播媒體

那我接收到這些資訊後 對這些資訊做了處理(錄起來or存起來 放在開放存取的某處)

是否屬於合理行為?

像各位所說的 "合理使用"即可就不構成侵權 若說明出處及權利宣告是否即可?

電視右上角有電視台Mark 那是不是也說明該播放畫面(播放權?所有權?)

是該電視台所有??(畢竟電視台也是花錢買授權來播放節目 是這樣嗎??)

那請問是否有不需經著作人授權(也就不需著作人任何文件或聲明)

即自動視為合法使用的方式??(說明出處or引用)

像寫論文時 需要引用某某某的東西時 我直接在旁邊註明出處是哪篇文章等等等...

而不需問本人是否可以使用 就可直接寫在我自己的論文裡

感謝看完這麼長的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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