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我的問題看似簡單
可是爬文卻還是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
就是小弟今年開始所得稅要撫養母親
之前都是父母親他們自己合併申報就結束了
但是今年年初他們離婚了
所以我母親的部份要給我撫養
可是問題來了
(1)我母親未滿60歲可以撫養??可是用電子申報系統申報的時候
說要無形為能力才可以撫養?
(2)我母親早就沒有任何工作,所以也沒有任何工作所得
唯一的所得就是銀行一些存款的定存利息
大約一共8萬多塊,這樣我還可以伸報撫養她嗎??
如果可以,這8萬多塊的利息所得我也要列入一起申報囉??
(3)大家都在提健保???為什麼撫養父母親要看健保?
那我是不是只要在電子申報軟體中新增撫養我母親就好
其他還需要什麼步驟嗎??
先謝謝大家了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