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姊姊有兩小孩都在讀國小,
一直以來戶籍都是在我家,
所以我已經申報撫養好幾年了,
但是今年開始我姊姊要申請低收入戶,
所以小孩的戶籍就牽回家了,
當姊姊今年去申請低收入戶的時候,
戶政人員告知姐姐說:
你要告訴你弟弟今年(99年)申報去年98年所得稅時,不能申報這兩個小孩撫養,
如果申報撫養,你的低收入戶就無法取得了!
可是這兩個小孩去年明明一整年戶籍都在我這,
我有撫養的事實,卻不能申報撫養,這是怎麼一回事?
而且我姐是申請今年(99年)的低受入戶,
跟我去年撫養這兩個小孩有什麼關係呢?
要麻煩了解的人回答我一下,謝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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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戶籍都是在我家,
所以我已經申報撫養好幾年了,
但是今年開始我姊姊要申請低收入戶,
所以小孩的戶籍就牽回家了,
當姊姊今年去申請低收入戶的時候,
戶政人員告知姐姐說:
你要告訴你弟弟今年(99年)申報去年98年所得稅時,不能申報這兩個小孩撫養,
如果申報撫養,你的低收入戶就無法取得了!
可是這兩個小孩去年明明一整年戶籍都在我這,
我有撫養的事實,卻不能申報撫養,這是怎麼一回事?
而且我姐是申請今年(99年)的低受入戶,
跟我去年撫養這兩個小孩有什麼關係呢?
要麻煩了解的人回答我一下,謝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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