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報稅 7月底先退稅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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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林政鋒/高雄報導

今年在「早報稅、早退稅」的前提下,可能獲得退稅的納稅人,可以提前申報。高雄市國

稅局長鄭宗典指出,9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各批次退稅時間及對象已訂出,第一批退

稅時間為93年7月底,以利用網路申報及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的稽徵機關申報的二維條

碼、人工申報退稅案件為主。

第二批退稅時間為93年10月底,以5月11日以後申報的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退稅案件,含5

月10日前非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所申報的二維條碼及其他申報退稅案件為主。

第三批退稅時間為94年2月底,以原申報有自繳稅額經交查核定後有退稅的案件為主。

【2004/05/0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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