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看到王永慶先生登上稅務類新聞了
因為他繳的稅很多
新聞中提到因為去年他來不及捐贈即過世
所以造成今年要繳的稅特別多.
我目前所得到的觀念是捐贈的金額最多可以抵扣到應繳稅額
比如該繳五千萬的稅,
但是因為捐了一千萬,
所以只要繳四千萬.
那這樣並沒有比較省錢不是嗎?
一樣要付出五千萬啊!
(最多只是多了一個好名聲)
那除了好名聲還有什麼好處嗎?
還是我聽到的抵稅額是錯誤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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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繳的稅很多
新聞中提到因為去年他來不及捐贈即過世
所以造成今年要繳的稅特別多.
我目前所得到的觀念是捐贈的金額最多可以抵扣到應繳稅額
比如該繳五千萬的稅,
但是因為捐了一千萬,
所以只要繳四千萬.
那這樣並沒有比較省錢不是嗎?
一樣要付出五千萬啊!
(最多只是多了一個好名聲)
那除了好名聲還有什麼好處嗎?
還是我聽到的抵稅額是錯誤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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