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親屬小孩(外甥)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今天收到補稅通知,原因是之前申報的扶養被取消

對扶養規範看了後還是不太懂想請問一下。


姐姐住國外,目前小孩(小二&小六)在台灣念書住我們家,基本上就是我跟母親在照顧。

想問一下這樣的狀況到底有無符合 扶助 & 養育?

因為退回的文件中螢光筆畫了一筆未共同生活 跟 只提供經濟援助不算是扶養。

目前實際狀況就不只是經濟上的提供,而是生活一切。

姐姐本身在國外無"台灣"的收入,所以在台灣並無報稅。

另外如果被要求提供 共同居住的證明應該提供些什麼?

電話去國稅局問只說每個家庭都不一樣要自己想

--

All Comments

Emma avatarEmma2022-01-07
扶養其他親屬要父母無扶養能力,外甥父母只是不在台灣
,真的符合無扶養能力嗎?
Eden avatarEden2022-01-11
有同戶籍嗎?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2-01-15
無收入也會看是否有財產,你得真的證明他的父母無法扶養
不然就是基於同宗情誼的經濟援助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2-01-19
共同居住的證明是同戶籍,但現在移動也來不及了
Andrew avatarAndrew2022-01-23
#1JTjpx_q (tax) 這裡有要件,要三項都符合
Mason avatarMason2022-01-27
我也是養外甥女要補繳 乾~
Jake avatarJake2022-01-31
主要看是否有同戶籍,我也實際扶養弟弟的小孩,並無被剔除!
John avatarJohn2022-01-30
姪女外縣市被剔除 , 姪子同戶籍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