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扶養親屬的問題
去年一月因父親(53歲)意外成植物人重殘,有勞保,但一直請病假,所以沒有薪資所得
父親在去年的八月過世了。
母親有在工作 52歲
想請教一下
1. 關於父親(53歲)的部分,一定要跟母親(52歲)合併申報嗎?
(有規定配偶一定要合併申報嗎?)
是否可以給我弟報扶養? 然後母親的所得稅自己申報
2. 父親有勞保,但幾乎沒有薪資所得,這樣可以報扶養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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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扶養親屬的問題
去年一月因父親(53歲)意外成植物人重殘,有勞保,但一直請病假,所以沒有薪資所得
父親在去年的八月過世了。
母親有在工作 52歲
想請教一下
1. 關於父親(53歲)的部分,一定要跟母親(52歲)合併申報嗎?
(有規定配偶一定要合併申報嗎?)
是否可以給我弟報扶養? 然後母親的所得稅自己申報
2. 父親有勞保,但幾乎沒有薪資所得,這樣可以報扶養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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