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報稅遇到一些問題,希望大家給我一點意見
1.父親超過60歲,收入25萬
2.母親未滿60歲,收入15萬
我在報稅軟體中填寫扶養父母親並匯入所得資料都沒有問題
但是有兩個疑問
第一:父母親皆有收入,是否一定要夫妻合併申報,不能給我扶養?
如果兩人皆給我扶養可以嗎?
第二:母親未滿60,但收入超過免稅額82000,照法規不是無謀生能力而無法
扶養,但是爬文發現有板友建議只要收入未超過免稅額(82000)+薪資所
得特別扣除額(104000)=186000,可以試試看扶養,請問這麼做是否違法呢?
謝謝大家的回答,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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