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有個小孩要給我報扶養,爬過文了,好像要附同一住所證明、扶養事實、切結書
等等,而且也要附妹妹和妹婿的薪資證明等,如果國稅局認為他們養得起,也不能
報扶養,感覺很麻煩。
想請教一下,如果妹妹那邊沒報扶養,只有我這邊用自然人憑證輸入一些扶養姪女的
身分證字號等資料,沒附其他佐證,過得機率大嗎?有聽說鄉下地方(雲嘉地區)要
求比較沒那麼嚴格,是真的嗎?
另外,如果國稅局不同意,只要補稅嗎?就補原先要交的稅,還會罰鍰嗎?
非常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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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而且也要附妹妹和妹婿的薪資證明等,如果國稅局認為他們養得起,也不能
報扶養,感覺很麻煩。
想請教一下,如果妹妹那邊沒報扶養,只有我這邊用自然人憑證輸入一些扶養姪女的
身分證字號等資料,沒附其他佐證,過得機率大嗎?有聽說鄉下地方(雲嘉地區)要
求比較沒那麼嚴格,是真的嗎?
另外,如果國稅局不同意,只要補稅嗎?就補原先要交的稅,還會罰鍰嗎?
非常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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