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現已成家,因為在公家機關上班,稅率比較高,一毛都跑不掉。
而我爸是自已開業(執行業務所得),所以照往年看,所得稅都只要繳4~5萬,
而我媽現未滿60歲,沒有薪資收入,是家管,
不過去年股利約4萬多,利息約7~8萬。
另,我妹33歲,去年一整年沒有工作(9月以前在澳洲打工渡假)。
而,我跟我媽我妹沒有同住、戶籍也不同。
想請問(1)我可否報扶養我媽or我妹?
(2)如果可以的話,是只有那個82000免稅額可扣掉...
其他健保費、非健保的24000標準扣除額都不能用,是嗎?
(3)因為我跟我太太報稅都是拿自然人憑証上網報,
如果我可以報扶養我媽or我妹其中一人,
需要再拿他們的自然人憑証來插卡嗎?(如果他們沒有自然人憑証怎麼辦?)
懇請報稅高手指點一二,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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