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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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使用自然人憑證方式報稅,

有關報稅問題想要請教各位,以下為我的報稅資料:


1.扶養我媽(家管)+我弟(學生)

2.一般扣除額(列舉):
我媽+我的 非健保之保費48000 , 房租52800 , 我的健保費8578 ,
我媽的健保費11193 , 我的醫藥與生育費1120 ,
以上總額121691 > 標準扣除額76000

3.假設我所得總額720000 那我的總得淨額:

720000-104000(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21691(一般扣除額)-246000(全部免稅額)
= 248309

4.我要繳的稅:248309*5%=12415


5.請問各位大大,這樣我報稅的方式對嗎??

如果文章太冗長,抱歉造成大家的困擾,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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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5-27
如果你薪資有超過104000的話 看起來是沒問題的
Ethan avatarEthan2012-05-30
如果沒有任何扣繳稅額的部分,看起來是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