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一段期間有打工,賺了一些錢 (很少,大約2,2000)
而也被先扣了6% 共 1320 元
而我家的綜合所得是 6% 那個 range
因為我還在學,所以我爸把我列為扶養親屬
那想請教一下各位大大
我這樣算符合退稅資格(可以拿回1320元)嗎?還是?
因為我有看書,書上說每個人有薪資扣除額75,000元
那我這樣算是嗎?還是?
以上
先謝過了~
--
╭──╮
│●●│ ~喲喲~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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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也被先扣了6% 共 1320 元
而我家的綜合所得是 6% 那個 range
因為我還在學,所以我爸把我列為扶養親屬
那想請教一下各位大大
我這樣算符合退稅資格(可以拿回1320元)嗎?還是?
因為我有看書,書上說每個人有薪資扣除額75,000元
那我這樣算是嗎?還是?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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