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去年5月中到職(大四),6月底才畢業
前陣子在公司收到會計給的兩張『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上面之『格式代號及所得類別』為50薪資
所得所屬年月是自99年5月至99年11月(不是要到12月嗎?)
而『給付總額』與『給付淨額』為18萬多
那這樣我到底要不要繳稅呢??
因為算是第一次報稅,而且沒有收到國稅局寄的試算單
也看不太懂這張扣繳憑單
所以蠻傷腦筋的@@
問了公司裡的人,他們都說還是學生應該不用繳
可是都沒有得到明確的答案ˊˋ
所以想請各位幫幫忙囉~謝謝^^
--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