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報稅時房貸利息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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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過文, 但是還不是很確定自己的想法

想請問各位, 在申報綜所稅時可以列舉房貸利息, 但是我去財政部網站上查的

規定是: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峻戶籍登記

因為我跟我太太去年搬入新屋後(房子是太太的名子)一直沒有去辦牽入戶籍的手續

今天要報稅時要列舉房貸利息才發現有上面那條規定, 現在想問的是:

我如果現在才去辦牽入戶籍的手續, 因為今年是報去年的綜所稅

所以是不是今年報稅時還是一樣不能列舉此房貸利息呢?

是不是只能等明年報稅時才可以列舉此房貸利息呢?

感謝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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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5-08
來不及了,只能等明年報稅囉。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05-09
所以你們去年的地價稅也虧到了嘛?快去遷戶籍吧!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5-11
對呀!去年地價稅也虧到 沒想到綜所稅再虧一次QQ
Donna avatarDonna2011-05-12
你們的代書不夠專業,沒有提醒你們 XD (開玩笑的啦)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05-17
推樓上 XDD 當初代書千交代萬提醒要去戶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