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1年12月底結婚 102年1月2日登記
因為聽信鄰居講說可以合併申報減稅
結果今天竟然寄來一張國稅局的補稅通知單7900元另外還有一張
罰鍰3950元實在很不爽
雖然我是在今年登記有錯在先
難道不能主張我是在去年結婚的媽
這樣一差就差了上萬元
實在有夠雖小
板上有無可以解決這3950元罰鍰的方法
請賜教
發問之前請確定自己先作下列三件事。
1.看過置底的FAQ
2.看過文摘裡的綜合所得稅講座。
(按tab進入文摘)
3.使用/搜尋過關鍵字。
都做過的話就按10次ctrl+y刪除這段話開始發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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