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 應註銷稅籍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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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 應註銷稅籍

2022-08-03 23:26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財產歸戶清單列示的房屋標的如果已拆除,納稅義務人應向

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拆除並註銷稅籍;稅籍註銷後,財產清單上才不會再

列示。

近來有一案例,林先生在父親去世後為了辦理遺產繼承,所以向台中市稅務局申請被繼承

人財產歸戶清單,不過在清單中卻有已拆除的房屋資料,林先生先當疑惑,父親居住的房

屋幾年前因為坍塌,所以早已拆除,但財產清單上仍列有不存在的房屋。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應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拆除並

註銷稅籍,財產清單上才不會再出現已拆房屋資料。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補充,因為房

屋稅是按月計算的,民眾在房屋拆除後30日內提出申報,經查證屬實後,自拆除當月起註

銷稅籍停止課徵房屋稅。

另外,如果房屋有部分拆除或重建,導致面積減少,也應申報部分拆除,稅務局會重新核

算課稅面積及房屋現值,讓民眾減輕房屋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51053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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