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過戶(母->子)的贈與稅 - 稅務

By Suhail Hany
at 2007-09-23T00:25
at 2007-09-23T00:25
Table of Contents
我資訊LAG了 96年贈與稅級距已經改了
※ 引述《eomot (滿心感謝)》之銘言:
: : 3.若(公告現值假設400萬-房貸170萬)>111萬 且贈與淨值超過67萬~189萬者
: : 贈與稅為:贈與淨值119萬*6%=71,400 對嗎?
: 贈與稅法第十九條
: 60萬元以下者 4%
: 60萬-170萬者 "就其超過額"課徵6%
: 所以計算方式如下:
: 60萬* 4% + (119萬-60萬) * 6% = 59,400
http://www.mof.gov.tw/fp.asp?xItem=34393&ctNode=657
96年贈與稅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及稅率
《賦稅》2007/1/15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於95年12月27日台財稅字第09504571050號函公告96年
發生之贈與案件,應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第1項各款所列之金額。
該局說明,96年贈與稅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及稅率如下:
一、免稅額:每年111萬元。
二、課稅級距金額及稅率
(一)贈與淨額在67萬元以下者,課徵4%。
(二)超過67萬元至189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6%。
(三)超過189萬元至312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9%。
(四)超過312萬元至434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12%。
(五)超過434萬元至557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16%。
(六)超過557萬元至802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21%。
(七)超過802萬元至1,558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27%。
(八)超過1,558萬元至3,228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34%。
(九)超過3,228萬元至5,009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42%。
(十)超過5,009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50%。
----------
贈與稅每年免稅額:111萬元
贈與總額: 贈與人每年贈與之財產全部,扣除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財產
課稅贈與淨額= 贈與總額-免稅額-扣除額
應納贈與稅額= 課稅贈與淨額×稅率-累進差額-扣抵稅額及利息
----------
以原PO的例子來看:
贈與淨額為119萬
計算方式同上篇所述:
67萬*4% + (119萬-67萬)*6% = 58,000
以下是國稅局提供的試算網頁 答案也是一樣^^"
http://www.ntak.gov.tw/Trial_Balance5.aspx
原PO可以利用此來試算~~
--
空之軌跡-約書亞 :
No "road" may exist this world from the first. If many people walk, that
place would become a "road".
最初世上並沒有所謂的「道路」;待眾人行經,「道路」將由此浮現。
--
※ 引述《eomot (滿心感謝)》之銘言:
: : 3.若(公告現值假設400萬-房貸170萬)>111萬 且贈與淨值超過67萬~189萬者
: : 贈與稅為:贈與淨值119萬*6%=71,400 對嗎?
: 贈與稅法第十九條
: 60萬元以下者 4%
: 60萬-170萬者 "就其超過額"課徵6%
: 所以計算方式如下:
: 60萬* 4% + (119萬-60萬) * 6% = 59,400
http://www.mof.gov.tw/fp.asp?xItem=34393&ctNode=657
96年贈與稅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及稅率
《賦稅》2007/1/15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於95年12月27日台財稅字第09504571050號函公告96年
發生之贈與案件,應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第1項各款所列之金額。
該局說明,96年贈與稅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及稅率如下:
一、免稅額:每年111萬元。
二、課稅級距金額及稅率
(一)贈與淨額在67萬元以下者,課徵4%。
(二)超過67萬元至189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6%。
(三)超過189萬元至312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9%。
(四)超過312萬元至434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12%。
(五)超過434萬元至557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16%。
(六)超過557萬元至802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21%。
(七)超過802萬元至1,558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27%。
(八)超過1,558萬元至3,228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34%。
(九)超過3,228萬元至5,009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42%。
(十)超過5,009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50%。
----------
贈與稅每年免稅額:111萬元
贈與總額: 贈與人每年贈與之財產全部,扣除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財產
課稅贈與淨額= 贈與總額-免稅額-扣除額
應納贈與稅額= 課稅贈與淨額×稅率-累進差額-扣抵稅額及利息
----------
以原PO的例子來看:
贈與淨額為119萬
計算方式同上篇所述:
67萬*4% + (119萬-67萬)*6% = 58,000
以下是國稅局提供的試算網頁 答案也是一樣^^"
http://www.ntak.gov.tw/Trial_Balance5.aspx
原PO可以利用此來試算~~
--
空之軌跡-約書亞 :
No "road" may exist this world from the first. If many people walk, that
place would become a "road".
最初世上並沒有所謂的「道路」;待眾人行經,「道路」將由此浮現。
--
Tags:
稅務
All Comments

By Cara
at 2007-09-25T05:06
at 2007-09-25T05:06

By Rebecca
at 2007-09-29T11:27
at 2007-09-29T11:27

By Gilbert
at 2007-10-01T07:38
at 2007-10-01T07:38
Related Posts
繼承土地欲售出之增值稅的問題

By Olivia
at 2007-09-22T15:36
at 2007-09-22T15:36
有關連嗎?

By Lucy
at 2007-09-18T21:24
at 2007-09-18T21:24
有關連嗎?

By Belly
at 2007-09-18T20:32
at 2007-09-18T20:32
營業稅網路申報

By Genevieve
at 2007-09-18T20:16
at 2007-09-18T20:16
有關連嗎?

By Erin
at 2007-09-18T18:09
at 2007-09-18T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