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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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內容:
中石化(1314)安順廠戴奧辛汙染求償案,纏訟至今10年,最高法院今(28)日判決中石
化須賠償400多人共1.8億元定讞、經濟部則免賠確定。對此,中石化發佈聲明,表示尊重
判決,但對此結果深感遺憾與痛心,將尋求聲請釋憲的可能性。
中石化認為政府應公開道歉,經濟部不應免責。中石化主管表示,前身為台鹼公司的安順
廠,民國71年關廠前,經濟部已相當程度知悉土地受有污染,卻火速關閉該廠、無任何整
治作為,更旋即將台鹼併入當時的國營事業中石化,做為解決手段。
經濟部當時就以各種方式掩飾、隱瞞當地居民土地已受污染的事實,使得戴奧辛毒害持續
進入居民身體,長期累積並侵蝕居民健康,進而超過人體可負荷之上限。這是經濟部前後
長達近25年的欺瞞推諉結果。
中石化指出,經濟部非但隱瞞事實,更以訛詐手段,使不知情的投資大眾承繼惡果。民國
72年,國營的中石化奉經濟部命令與台鹼公司合併,民國80年起配合政府民營化政策,逐
步將中石化股份釋出給一般投資大眾,但不論合併期間或民營化期間,政府皆未將該土地
已受到嚴重污染的事實揭露給一般投資大眾,而政府更因為中石化的民營化,獲利高達
180億元。
中石化認為此舉,對於當地居民、投資大眾及正派經營的民營企業三方,造成無法挽回的
惡果。中石化在民營化之後,根本從未在當地有任何生產與製造行為,判決理由根本是欲
加之罪。
中石化將等收到判決書後,研究該判決所適用之法律有無牴觸憲法疑義,尋求向司法院大
法官聲請釋憲的可能性,以維護全體股東權益。
3.心得/評論:
拖了10年,訴訟終於定讞...
中石化第三季盈餘16億多
不知道第四季會不會認列這筆賠償
還是要慢慢再等釋憲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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