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幾個小複雜的問題,我是剛畢業沒多久的學生,所以還沒報過稅...
1.去年七八月在一間小公司當正職助理
薪水是24000元,可是公司是給現金
且勞健保是用工會名義保的,非公司名義
當時的老闆是說,這樣我們就可以不用繳稅
請問這是真的嗎?
2.九到十二月我在學校當助理,剛剛也收到了扣繳憑單
所得一共是122400元
若是只算這四個月的薪水,我似乎不用繳稅?@@
3.以上兩者加起來才170400元,是不是不用繳稅呢?
4.另外今年一月我有拿到年終獎金約15000元,可是學校有先扣掉稅額了
所以我實際只拿到14000多元
那在明年的扣繳憑單上,會出現這筆錢嗎?(不想被老媽發現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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