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綜合所得稅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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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版上的各位大家好---

關於我的綜所稅我遇到了個問題

我繳納98年度綜所稅時誤以為可將我妻子納入人口計算,以減少稅額

(我是在99年1月和我妻子完婚)

但是最近收到了一張補稅單


內容是我欠稅9000多

然後他再依據所得稅法110條 多算4500的罰鍰

9000*0.5=4500(漏繳稅額的兩倍以下)



一開始我並不了解我所申報的所得稅是幾年度的,所以才會將妻子納入計算

想請問的是:

關於補稅的部分,稽徵所會在當年度寄信給我補稅?

還是後來查到時寄來就是除了補稅單 還有罰鍰單?


關於我並不了解詳細計算方式而誤報才被罰鍰的部分,有機會拿的回來嗎?



不明白的部分大概是如此,懇請板上的各位替我解惑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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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3-19
請看行政罰法第八條 XD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3-20
了解怎麼報稅是你的義務 不是不了解就可以隨便寫 = =
Susan avatarSusan2011-03-21
其實我的主要問題是補稅到底會不會寄補稅單,是什麼時候
什麼時間點會寄,不過還是謝謝你的回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3-25
因為申報錯誤的補稅有分主動與被查獲兩種,
Dinah avatarDinah2011-03-30
在被查獲而收到稅單的情況下, 罰鍰是一定會有的
Linda avatarLinda2011-03-30
另外, 了解計算方式是納稅義務人的責任, 無法規避
Bennie avatarBennie2011-04-04
不可能拿回來 就報錯了啊 根據法律跟你補稅也是正常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04-08
函文上面應該有電話 可以打去問
可以先查一下電話是不是國稅局的 避免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