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學校的教師兼出納 請問如何報免扣繳?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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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eorge
at 2008-01-13T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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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omot (將心比心)》之銘言:
: ※ 引述《danischen (13113)》之銘言:
: : 想請問資料維謢中的
: : 1 扣繳義務人是不是我們校長
: (其實,你可以問會計室的人 XD 通常是校長沒錯。)

通常應該不會是校長!理由請參考以下的「小故事」:

: 引所得稅法:
: 第 89 條 前條各類所得稅款,其扣繳義務人及納稅義務人如左︰
: 一 (恕刪)
: 二 薪資、利息、租金、佣金、權利金、執行業務報酬、競技、競賽或機
: 會中獎獎金或給與,及給付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
: 理人之國外營利事業之所得,其扣繳義務人為機關、團體之責應扣繳
: 單位主管、事業負責人及執行業務者;納稅義務人為取得所得者。
: 三 (以下恕刪)

所得稅法第89條1項2款規定之扣繳義務人,在事業單位原則上均為事業負責人,
故理論上不分公私機關團體均應以負責人為扣繳義務人;惟在當時立法之初以政
府機關首長地位崇隆公務繁忙,無暇顧及業務細節,乃以主辦會計代之,是以在
88/02/09所得稅法第89條1項2款修正前之原條文規定「..其扣繳義務人為機關、
團體之主辦會計人員...」;

惟因之前由於部分國稅局的同仁認真努力,連續查獲桃園地區中X院、台北..、台
....等多起重大扣繳違章案件,並均按行為時之機關會計長、會計處長、會計主任
等主辦會計人員移罰,裁處罰鍰甚至高達數仟萬元乃至數億之天文數字,這些高階
會計主管(包括軍職將官及文職簡任官)並因而被限制出境..不一而足。

於是在88年初,經由某些高階會計主管之串聯、運作,很快的在立法院經由以委員
連署提案方式完成修法,將「..其扣繳義務人為機關、團體之主辦會計人員...」
改為「..其扣繳義務人為機關、團體之責應扣繳單位主管..」。

針對上述修法結果,財政部乃於88/07/08以台財稅第881924323號函釋:
【所稱責應扣繳單位主管之認定原則】如下:

現行所得稅法第8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機關團體之扣繳義務人為責應扣繳單位主
管,所稱「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由各機關首長或團體負責人自行指定之。機關
團體已在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各類所得資料申報書或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
繳憑單之「扣繳義務人」欄載明扣繳義務人者,視為該機關首長或團體負責人指
定之扣繳義務人;未經指定者,以機關首長或團體負責人為扣繳義務人。

演變至此,所以目前實務上各級政府機關(構)團體,多半指定由負責出納業務之總
務主管(視編制大小而定,包括學校之總務長、總務主任、總(事)務科(課、組)長、
乃至兼辦總務出納....)為該機關團體之「責應扣繳單位主管」,鮮少由機關首長或
校長擔任「責應扣繳單位主管」。
~~~~~~
建議原po不妨去調出最近幾年的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各類所得資料申報書或
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看看上面的「扣繳義務人」欄所載的扣繳義務人姓名
是誰,即可得到答案。有一點可以確定:不太可能會是會計人員了,但也不太可能
會是校長。
~~~~~~
所以,請問各位大大,所謂的「責應扣繳單位主管」到底應該是誰比較適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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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08-01-15T22:04
以 "責應扣繳單位主管" 為扣繳義務人是非常不合理的一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08-01-17T13:21
個規定, 不合理到有可能違憲
法人團體應以法人為扣繳義務人, 獨資合夥事業則以資本主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08-01-18T18:15
或合夥人為扣繳義務人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08-01-22T04:16
法人是扣繳單位,而扣繳義務人則必須是以自然人為之。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08-01-22T08:56
扣繳義務人為什麼不能是法人? 法人也是稅法上的權利義務
主體呀. 公司虛報費用, 營所稅罰的是公司, 而不是負責人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08-01-26T00:16
更不是負責填申報書的員工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08-01-30T03:34
感謝指教...其實我也很不確定..因為印象中也是看過以會計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08-02-01T10:01
主辦為扣繳義務人的案例

請問分公司所得稅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08-01-12T00:00
※ 引述《vulx (人要學著堅強)》之銘言: : 永平公司之總公司設在台北市,並於紐約及東京分別設有分公司, : 設上一期在台北市之營業收入為100萬元,而在紐約與東京之營業收入 : 分別為120萬元與80萬元。試問其上一期應計銷項收入為多少? : (A)100萬 (D)300萬 : ...

有關扣除額的問題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08-01-11T10:53
想請問大大: 我今天接到稅徵處打電話來,說我94年所得稅報錯了,她說我扣除額應該是扣二萬多 而不是46000,我有扶養我祖母(有殘障手冊),想請問為什麼扣除額是二萬多,我是網路 報稅的,想請大大再幫我重新計算看是否有問題,我目前還是研究生學費可以額外扣除嗎? !謝謝!(我年薪421200) - ...

請問分公司所得稅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08-01-10T21:48
永平公司之總公司設在台北市,並於紐約及東京分別設有分公司, 設上一期在台北市之營業收入為100萬元,而在紐約與東京之營業收入 分別為120萬元與80萬元。試問其上一期應計銷項收入為多少? (A)100萬 (D)300萬 答案是(A) 請問為何不是(D)呢? 分 ...

抵稅項目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08-01-10T01:57
※ 引述《satim ()》之銘言: : 我想要請問一下 : 高速公路過路票收據可以作為個人的抵稅項目嗎? : 因為爬文大家似乎都只有說公司行號可以作為交通費抵 : 還有就是如果是去診所的一些自費醫療項目(健保不給付) : 可以算入抵稅的項目嗎? 還是要請他開收據才算數? : 謝謝! ...

Re: 學生報稅的問題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08-01-10T01:50
※ 引述《yclaire (瘦子正妹)》之銘言: : 我去年9月才變為研究生,26歲 : 我自己估算了一下我去年整年的收入約在25萬左右 : 包含之前工作以及打工的錢 : 我想問一下 : 我要自己獨立報稅比較划算 : 還是讓父母親扶養?順便問一下這樣是否還可以讓父親扶養? : 給爸爸扣稅比較划算呢?扣教育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