悶爆了 - 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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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asa999:用市價但我不知道會差到這麼多..我以為就差不多上面的金額 01/26 20:28

這句推文可能會成為GG攻擊你的依據。
因為你沒有盡善投資人應負的責任。
也就是去瞭解清楚交易是如何成交的。
因此,凱基就可以向法官主張你應該
對交易所造成的損失負一定比例的
賠償責任。程式的缺陷則負另一比例
的責任。這也是很合理的。

這就好比你到動物園看老虎,結果你
攀過柵欄走進老虎園,被老虎咬傷了,
於是你就控告動物園沒把安全措施
做好,害你被老虎咬。這顯然並非
全是事實。你自己的錯誤認知以及
錯誤的行為也是事件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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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ora avatarZora2011-02-02
沙沙還有要機機買三十萬內的意思表示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02-06
是機機自己不聽話 光憑這句推文還不足讓她部份負責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2-09
除非機機能證明她是故意鑽漏洞買超過
Steve avatarSteve2011-02-12
有雞雞真好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1-02-16
投資人還要去了解交易是如何成交? 科科 去期交所參觀嗎?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2-18
攀過柵欄? 程式有漏洞 根本沒柵欄阿 能比?
Quanna avatarQuanna2011-02-18
建立在錯誤認知基礎上的"意思表示"並不具有意思表示的效力
Liam avatarLiam2011-02-23
這就好比殺人犯宣稱,我只是想教訓他而已,沒想到就打死人了
Ina avatarIna2011-02-26
投資人有義務瞭解交易的基本知識,包括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Emily avatarEmily2011-03-02
這就如同公民有義務學習法律。不能以不懂法律為違法的藉口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3-02
另一個類比案例是,如果提款機出了錯,提款人亂提款
Steve avatarSteve2011-03-05
譬如提領到不屬於自己的存款,提款人應否負責?
Jacob avatarJacob2011-03-06
提款人如果誠實告知銀行,把錢退回去,那沒任何問題
但是如果他私吞了,肯定構成侵佔罪。
而且他不能主張這是機器的錯。
Belly avatarBelly2011-03-08
還有一個類比案例:譬如有人向租車行租了輛車
然後他駛上國道逆道而行。撞車後,安全氣泡沒打開。
Tracy avatarTracy2011-03-11
於是他就告車廠和租車行,說車禍結果全是他們的錯。
同時主張自己不知道國道不可以逆向行車。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3-16
法官可能採信他的說法嗎?
Edwina avatarEdwina2011-03-20
駛上國道逆道而行? 非法的也能拿來類比?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3-23
提款人亂提款? 那不就是故意? 能類比?
Linda avatarLinda2011-03-25
連殺人犯都能類比到~~~~~~~~~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3-27
券商沒收齊權利金就交易違法在先啦...
Dora avatarDora2011-03-27
公民有義務學習法律? 憲法明明是寫納稅.服兵役.受國民教育
Queena avatarQueena2011-03-29
還投資人有義務....XD
Tom avatarTom2011-03-30
我沒唸六法全書 不是公民 <O_Q
Noah avatarNoah2011-04-02
rommel1搞清楚怎樣才可以申請大法官解釋法規了嗎
Steve avatarSteve2011-04-06
只有政治議題不能解釋吧
Joe avatarJoe2011-04-07
之前的大法官解釋令很多都是小事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4-10
別再轉移話題了 "應收足權利金"是規定在期貨商
明明白白
Sandy avatarSandy2011-04-13
期貨商絕對有能力而且可以收足權利金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4-16
鑽法律漏洞的是期貨商
Emma avatarEmma2011-04-19
應收足權利金代表不只是柵欄 應該完全封閉
Noah avatarNoah2011-04-24
這跟交易常識法律常識無關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4-28
重點在期貨商身為一個應被投資人信賴的法人
為什麼不能守法?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4-28
收足權利金完全不是一件難事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4-30
絕對不是期貨商仁盡義至而投資人亂來
證券商做的到的事情 期貨商為啥做不到?
Hedy avatarHedy2011-05-04
何況又是一間同時有證券期貨分點的不小公司
Kelly avatarKelly2011-05-09
事實上行人闖紅燈被車撞...民事刑事上都是車子要負責
Gary avatarGary2011-05-11
這就是現實...行人如果運氣好活下來,他要負責的就是闖紅燈
的單子而已
Agatha avatarAgatha2011-05-11
這事件沙沙最多就是戶頭餘額歸零而已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05-13
單子委託成功 券商就要負責...錢不夠還讓單子出去...很扯
Edith avatarEdith2011-05-13
重點是帳戶沒錢為什麼可以下單...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1-05-15
吵到過年了還在吵......
Steve avatarSteve2011-05-18
一直吵....
Isla avatarIsla2011-05-22
現在法官都是收$$的
多準備點$吧 法官自由心證很重要低
鄉民吵得再多 還不是法官(看$)說得算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5-24
投資人有義務了解基本常識 但沒有義務知道券商漏洞
今天換作任何一個人下這樣的單子 都是預計最多30萬損失
Harry avatarHarry2011-05-25
SASA所說以為差不多 符合正常投資人預期期待
Steve avatarSteve2011-05-30
公民有義務學習法律? https://noxiv.com
Rae avatarRae2011-06-01
吵到過年了還在吵... https://da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