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累進差額的觀念--土地增值稅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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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essica
at 2010-01-12T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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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作者: atxp4869 (邱議瑩是我的菜\( ̄▽ ̄))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心得] 累進差額的觀念--土地增值稅
時間: Tue Jan 12 00:28:18 2010
(一) 前言
有人跟我說稅率級距的下限,適用稅率是只能用較低的那一個
並沒有要選哪一個用的問題
也就是說所得稅的370,000,雖然表格上顯示可以用6%跟13%
正確來講是只能用6%(雖然說兩個算起來是一樣的)
但如果不要這麼講究的話,這倒是一個可以推出稅率級距的概念
而且王建火宣課本裡面的累進差額公式,也是隱含了這個概念
而如果知道土地增值稅的公式怎麼使用的人可以直接跳到 (四)累進差額 的部分
--
現在就來看看土地增值稅的累進稅率怎麼來的,先來看看公式
第一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稅率(20%)
第二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
【稅率(30%)-[(30%-20%)*減徵率]】-累進差額(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A)
註:持有土地年限未超過20年者,無減徵,A為0.1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2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20%,A為0.08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3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30%,A為0.07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4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40%,A為0.06
第三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
【稅率(40%)-[(40%-20%)*減徵率]】-累進差額(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B)
註:持有土地年限未超過20年者,無減徵,B為0.3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2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20%,B為0.24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3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30%,B為0.21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4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40%,B為0.18
--
嗯.....看不懂呢...把它簡化一下
稅額=增值*稅率(考慮減徵率)-累進差額,雖然意思不精確,但為了簡化說明暫時先這樣
增值:就是土地漲價總數額,暫不考慮物價指數跟其他,反正有考慮也一樣
稅率:要視持有年限把減徵率考慮進去
累進差額:就是我們要算的,雖然說公式裡面有,但這是可以算的
可以依照條件算出所有狀況的A跟B
--
(三) 舉例試算
不過為了熟悉起見,先來練習一下公式怎麼用,先不要管數字的合理性以方便說明
例一:假設98年公告現值為$1,000,前次移轉現值在97年為$500
則增值為$1,000-$500=$500,漲價倍數為500/500=1,並不是1000/500=2
照理講應該用第二級稅率,但我得依照之前的觀念才能算出累進差額
所以我還是兩個稅率都算算看
第一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稅率(20%)
$100 = $500 *0.2
第二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
【稅率(30%)-[(30%-20%)*減徵率]】-累進差額(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A)
持有土地年限未超過20年者,無減徵,A為0.1
100=500*[0.3-(0.3-0.2)*0]-500*0.1,沒錯是一樣的
--
例二:98年公告現值為$30,000,前次移轉現值在67年為$10,000
增值為$30,000-$10,000=$20,000 漲價倍數為20,000/10,000=2 不是30,000/10,000=3
所以我可以用第二級跟第三級的稅率,計算如下
第二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
【稅率(30%)-[(30%-20%)*減徵率]】-累進差額(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A)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3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30%,A為0.07
4,700=$20,000*[0.3-(0.3-0.2)*0.3]-$10,000*0.07
第三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
【稅率(40%)-[(40%-20%)*減徵率]】-累進差額(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B)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3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30%,B為0.21
4,700=$20,000*[0.4-(0.4-0.2)*0.3]-$10,000*0.21
--
(四) 累進差額推導
前面很囉唆這裡直接來了
假設前次移轉現值為X,(漲價總數額,持有年限)=(X,小於20年)
A與B分別為第二級與第三級的累進差額,就是最初公式的A與B
公式直接代:
所有色彩依序為漲價總數額、稅率、減徵率、累進差額
X*0.2=X*[0.3-(0.3-0.2)*0]-A →A=0.1X
而如果是(漲價總數額,持有年限)=(2X,小於20年)
2X*[0.3-(0.3-0.2)*0]-0.1X=2X*[0.4-(0.4-0.2)*0]-B →B=0.3X
這樣持有小於20年的累進差額就都算出來了
而且這樣下去,不管是20年,30年,40年的都可以算出來
我舉40年的為例 (漲價總數額,持有年限)=(X,40年以上)
X*0.2=X*[0.3-(0.3-0.2)*0.4]-A →A=0.06X
再來是(漲價總數額,持有年限)=(2X,40年以上)
2X*[0.3-(0.3-0.2)*0.4]-0.06X=2X*[0.4-(0.4-0.2)*0.4]-B
→2X*0.26-0.06X=2X*0.32-B →B=2X*0.06+0.06X=0.18X
所有的累進差額就是這樣出來了
(四) 後話
公式不難背,還不就是$*%-累進差額,差別就是要如何記憶稅率跟累進差額
先把表格打出來再說明
稅率 未滿20年 20年以上 30年以上 40年以上
第一級 20% 20% 20% 20%
第二級 30% 28% 27% 26%
第三級 40% 36% 34% 32%
稅率之所以不是單純的二十三十四十,都是因為持有年限的關係
但是觀察表格可發現:
(1) 第一級因為沒有減徵率的規定,所以一律20%
(2) 只要是未滿20年,減徵率=0,故不影響稅率,所以是很單純的20%~40%
(3) 有四直行,看下來應該發現了吧,成等差級數
第一行就是很簡單的二十三十四十,就是公差10的等差級數
第二行就是公差=8 第三行公差=7 第四行公差=6 越加越多
接下來是累進差額
累進差額受減徵率影響,依序為無減徵,減徵20%,30%,40%
只要先記住未滿20年的,第二級(A)與第三級(B)的累進差額分別是0.1與0.3
再來依照減徵率打八折(20% off),七折(30% off),六折(40% off)
就變成 0.08 0.07 0.06 與 0.24 0.21 0.18
這樣累進差額就出來了,先把表格列出來,要算的話視題目條件丟數字進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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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txp4869 (邱議瑩是我的菜\( ̄▽ ̄))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心得] 累進差額的觀念--土地增值稅
時間: Tue Jan 12 00:28:18 2010
(一) 前言
有人跟我說稅率級距的下限,適用稅率是只能用較低的那一個
並沒有要選哪一個用的問題
也就是說所得稅的370,000,雖然表格上顯示可以用6%跟13%
正確來講是只能用6%(雖然說兩個算起來是一樣的)
但如果不要這麼講究的話,這倒是一個可以推出稅率級距的概念
而且王建火宣課本裡面的累進差額公式,也是隱含了這個概念
而如果知道土地增值稅的公式怎麼使用的人可以直接跳到 (四)累進差額 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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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來看看土地增值稅的累進稅率怎麼來的,先來看看公式
第一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稅率(20%)
第二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
【稅率(30%)-[(30%-20%)*減徵率]】-累進差額(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A)
註:持有土地年限未超過20年者,無減徵,A為0.1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2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20%,A為0.08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3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30%,A為0.07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4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40%,A為0.06
第三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
【稅率(40%)-[(40%-20%)*減徵率]】-累進差額(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B)
註:持有土地年限未超過20年者,無減徵,B為0.3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2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20%,B為0.24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3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30%,B為0.21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4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40%,B為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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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看不懂呢...把它簡化一下
稅額=增值*稅率(考慮減徵率)-累進差額,雖然意思不精確,但為了簡化說明暫時先這樣
增值:就是土地漲價總數額,暫不考慮物價指數跟其他,反正有考慮也一樣
稅率:要視持有年限把減徵率考慮進去
累進差額:就是我們要算的,雖然說公式裡面有,但這是可以算的
可以依照條件算出所有狀況的A跟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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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舉例試算
不過為了熟悉起見,先來練習一下公式怎麼用,先不要管數字的合理性以方便說明
例一:假設98年公告現值為$1,000,前次移轉現值在97年為$500
則增值為$1,000-$500=$500,漲價倍數為500/500=1,並不是1000/500=2
照理講應該用第二級稅率,但我得依照之前的觀念才能算出累進差額
所以我還是兩個稅率都算算看
第一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稅率(20%)
$100 = $500 *0.2
第二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
【稅率(30%)-[(30%-20%)*減徵率]】-累進差額(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A)
持有土地年限未超過20年者,無減徵,A為0.1
100=500*[0.3-(0.3-0.2)*0]-500*0.1,沒錯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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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二:98年公告現值為$30,000,前次移轉現值在67年為$10,000
增值為$30,000-$10,000=$20,000 漲價倍數為20,000/10,000=2 不是30,000/10,000=3
所以我可以用第二級跟第三級的稅率,計算如下
第二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
【稅率(30%)-[(30%-20%)*減徵率]】-累進差額(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A)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3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30%,A為0.07
4,700=$20,000*[0.3-(0.3-0.2)*0.3]-$10,000*0.07
第三級
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
【稅率(40%)-[(40%-20%)*減徵率]】-累進差額(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B)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30年以上者,減徵率為30%,B為0.21
4,700=$20,000*[0.4-(0.4-0.2)*0.3]-$10,0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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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累進差額推導
前面很囉唆這裡直接來了
假設前次移轉現值為X,(漲價總數額,持有年限)=(X,小於20年)
A與B分別為第二級與第三級的累進差額,就是最初公式的A與B
公式直接代:
所有色彩依序為漲價總數額、稅率、減徵率、累進差額
X*0.2=X*[0.3-(0.3-0.2)*0]-A →A=0.1X
而如果是(漲價總數額,持有年限)=(2X,小於20年)
2X*[0.3-(0.3-0.2)*0]-0.1X=2X*[0.4-(0.4-0.2)*0]-B →B=0.3X
這樣持有小於20年的累進差額就都算出來了
而且這樣下去,不管是20年,30年,40年的都可以算出來
我舉40年的為例 (漲價總數額,持有年限)=(X,40年以上)
X*0.2=X*[0.3-(0.3-0.2)*0.4]-A →A=0.06X
再來是(漲價總數額,持有年限)=(2X,40年以上)
2X*[0.3-(0.3-0.2)*0.4]-0.06X=2X*[0.4-(0.4-0.2)*0.4]-B
→2X*0.26-0.06X=2X*0.32-B →B=2X*0.06+0.06X=0.18X
所有的累進差額就是這樣出來了
(四) 後話
公式不難背,還不就是$*%-累進差額,差別就是要如何記憶稅率跟累進差額
先把表格打出來再說明
稅率 未滿20年 20年以上 30年以上 40年以上
第一級 20% 20% 20% 20%
第二級 30% 28% 27% 26%
第三級 40% 36% 34% 32%
稅率之所以不是單純的二十三十四十,都是因為持有年限的關係
但是觀察表格可發現:
(1) 第一級因為沒有減徵率的規定,所以一律20%
(2) 只要是未滿20年,減徵率=0,故不影響稅率,所以是很單純的20%~40%
(3) 有四直行,看下來應該發現了吧,成等差級數
第一行就是很簡單的二十三十四十,就是公差10的等差級數
第二行就是公差=8 第三行公差=7 第四行公差=6 越加越多
接下來是累進差額
累進差額受減徵率影響,依序為無減徵,減徵20%,30%,40%
只要先記住未滿20年的,第二級(A)與第三級(B)的累進差額分別是0.1與0.3
再來依照減徵率打八折(20% off),七折(30% off),六折(40% off)
就變成 0.08 0.07 0.06 與 0.24 0.21 0.18
這樣累進差額就出來了,先把表格列出來,要算的話視題目條件丟數字進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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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son
at 2010-01-12T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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