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後續...
後來業務員跟我說,理賠會下來是因為他改用其它方式送件,具體什麼方式我就不知道了.
另外關於"治療性流產"的說明,他說舊保單上沒有說明,新的保單說明如下.
二)因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包含:
1.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
3.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
4.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
5.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者。
看了之後的感覺是,舊保單應該不受這個說明約束吧...?再來就是實在是不喜歡這種正向列表的條款.
若沒有明確定義,我的case不知算不算受"以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所保護.
只寫個"治療性流產"就各自解讀囉!依我自己感覺就是因治療所發生的流產,那委縮性胚胎當然算囉...
另外我有向南山申請理賠,他們家流產也是除外,條款中也提到"因治療性或先兆性流產",送件後理賠很快就下來了,條款節錄如下.
但懷孕期間因治療性或先兆性流產、子宮外孕、葡萄胎、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子癇前兆症、子癇症、毒血症、產後大出血之住院診療;
或因遭受意外傷害所致之流產或醫療行為必要之流產,不在此限。
以上供大家參考...
--
後來業務員跟我說,理賠會下來是因為他改用其它方式送件,具體什麼方式我就不知道了.
另外關於"治療性流產"的說明,他說舊保單上沒有說明,新的保單說明如下.
二)因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包含:
1.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
3.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
4.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
5.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者。
看了之後的感覺是,舊保單應該不受這個說明約束吧...?再來就是實在是不喜歡這種正向列表的條款.
若沒有明確定義,我的case不知算不算受"以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所保護.
只寫個"治療性流產"就各自解讀囉!依我自己感覺就是因治療所發生的流產,那委縮性胚胎當然算囉...
另外我有向南山申請理賠,他們家流產也是除外,條款中也提到"因治療性或先兆性流產",送件後理賠很快就下來了,條款節錄如下.
但懷孕期間因治療性或先兆性流產、子宮外孕、葡萄胎、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子癇前兆症、子癇症、毒血症、產後大出血之住院診療;
或因遭受意外傷害所致之流產或醫療行為必要之流產,不在此限。
以上供大家參考...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