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望諒。
因為事務所要小的問清楚,如果要辦理“薪資所得扣繳”,那應如何辦理?
如果按照該辦法第4條第1項但書,是否未達扣繳表上列之薪資標準,就不用每月扣繳,只要等到隔年一月底前,依照該辦法第7條辦理即可?
舉例來說,甲律師勞保投保薪資每月5萬,就不用每月扣。但如果這個月他接案多,老闆沙必思的多給2萬,就要扣。是這樣嗎?
該辦法的扣取5%是什麼意思?
又,如果要提撥所謂的6%勞退,又是怎扣減和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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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事務所要小的問清楚,如果要辦理“薪資所得扣繳”,那應如何辦理?
如果按照該辦法第4條第1項但書,是否未達扣繳表上列之薪資標準,就不用每月扣繳,只要等到隔年一月底前,依照該辦法第7條辦理即可?
舉例來說,甲律師勞保投保薪資每月5萬,就不用每月扣。但如果這個月他接案多,老闆沙必思的多給2萬,就要扣。是這樣嗎?
該辦法的扣取5%是什麼意思?
又,如果要提撥所謂的6%勞退,又是怎扣減和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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