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想到一個的問題...
去年我太太原本要自然產,結果產程過久變開刀剖腹,
雖然保險有理賠,但那時候醫師只願意讓內人住五天,
經哀求後才願意多給一天!(有夠悲情的~~)
那小弟想問的是,當初假如住超過 5+1 天的話,
醫生是說是變成自費...那保險還是會繼續給付嗎?
請各位先進多多指教,感謝!
※ 引述《lawfulevil (守序邪惡)》之銘言:
: ※ 引述《amateratha (Luciferous)》之銘言:
: : 在下剛剛去南山理賠科問了這個問題,
: : 他們的答覆是:
: : 如果手冊(理賠科說是媽媽手冊)上的『最後月經日』在投保日期之前,
: : 那麼這一胎的剖腹產就不在理賠範圍之內。
: : 至於投保後一個月內懷孕與否,他們說並無關連。
: : 建議原po先看看手冊上的最後月經日期是否真的在投保之前。
: 最後月經日(LMP)後約兩週才是排卵日,才有可能受孕。
: 而受孕後,到驗孕能驗出來大概至少還要十天。
: 這個理賠條款有點奇妙...
: Therefore...
: 如果月經剛來就買保險
: 接下來兩、三週最好不要性交
: 否則懷了孕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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