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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出車禍撞斷門牙,後續有做根管治療及假牙
有向強制險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可是理賠專員拒絕理賠,拒絕理賠的原因是醫生診斷證明
沒有註明斷裂1/2以上。
醫生診斷證明寫的是"門牙斷裂"4字
想請問的是
1.強制險給付分三部分,傷害醫療費用、殘廢、死亡這三部分,我主要申請的是傷害醫療
費用部分,可是保險公司卻以殘廢給付的條款拒賠(斷裂1/2以上),請問這樣合理嗎?
2.斷裂1/2以上是如何判定的,一定要醫生寫明超過1/2以上字眼才算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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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出車禍撞斷門牙,後續有做根管治療及假牙
有向強制險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可是理賠專員拒絕理賠,拒絕理賠的原因是醫生診斷證明
沒有註明斷裂1/2以上。
醫生診斷證明寫的是"門牙斷裂"4字
想請問的是
1.強制險給付分三部分,傷害醫療費用、殘廢、死亡這三部分,我主要申請的是傷害醫療
費用部分,可是保險公司卻以殘廢給付的條款拒賠(斷裂1/2以上),請問這樣合理嗎?
2.斷裂1/2以上是如何判定的,一定要醫生寫明超過1/2以上字眼才算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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