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今年第一次報所得稅,報完還是有些疑惑。
我在這次課稅時期內的全年所得(打工的薪資+存款利息..)不到10萬,
低於所得稅起課的門檻。
但每月的薪資,雇主依法好像先扣繳一部份(5%?)再將扣繳後剩下的額度匯給我。
我想請問,既然我今年5月被國稅局認為免課所得稅,
那麼"已被雇主先扣繳交給國稅局"的金額,國稅局會退還嗎?
我忘了報稅現場稅務人員的說法(聽也聽不太懂)
所以請版上網友指導說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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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次課稅時期內的全年所得(打工的薪資+存款利息..)不到10萬,
低於所得稅起課的門檻。
但每月的薪資,雇主依法好像先扣繳一部份(5%?)再將扣繳後剩下的額度匯給我。
我想請問,既然我今年5月被國稅局認為免課所得稅,
那麼"已被雇主先扣繳交給國稅局"的金額,國稅局會退還嗎?
我忘了報稅現場稅務人員的說法(聽也聽不太懂)
所以請版上網友指導說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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