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繳稅和扶養資料 但想剔除一位資料重繳?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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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一下沒看到類似狀況

如果有的話麻煩請告知我 謝謝!

情況:

目前所得稅 已經繳完 一共扶養三位親戚家屬

但是後來計算才發現 其中一位是父親 父親的部分雖然只有股利所得

但是股利所得已超過八萬五

所以父親自己報的話不用繳稅 反而我報了我要繳超過八萬五的部分的稅

已經用網路健保卡報完也繳完稅了 扶養需要的文件也繳了

問題:

1.我知道網路在申報一次可以覆蓋過去舊的資料,就剔除掉父親,再報一次,然後我在繳

一次新申報的資料的所得稅,父親再自己報一次,之後國稅局再退我溢繳的部分,這部分

應該是這樣吧?


2.另一個問題就是,另外兩位扶養家屬有繳扶養需要的資料,這部分的資料要再繳一次嗎

?之前繳的時候上面的資料"應檢送各項文件單據申報表"是寫扶養三位,所以我不確定這

兩位的扶養資料需要再繳一次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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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7-05-03
1.是的 2.應該不用重繳才是@@
Iris avatarIris2017-05-05
感謝樓上! 寫信到國稅局問,也是得到差不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