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在研究稅務問題
但可能天資駑鈍
所以看了國稅局公告又爬了板還是一知半解
所以厚著臉皮來請教板上的專家們...
如果我完全想錯煩請不吝指教
如果以妻名義申請貸款並買房
又妻有一筆100000股利投資扣稅額
以及一筆5000儲蓄投資扣除額
房貸利率 一年十萬
夫無投資或儲蓄扣除額並繳剩下房貸(好慘的狀況)
夫妻所得稅皆假設20萬左右
報稅時是否可以將10萬房貸扣繳額給夫申報?
變成妻 90000基本扣除額
夫 列舉申報 10萬扣除額
抑或是儘管分開計稅合併申報
還是要十萬房貸-5000儲蓄=9萬五
妻 列舉扣除額9萬5
夫 基本扣除額 9萬
---
另外 如果我沒有會錯意
股利扣稅額可以抵所得稅的一半?!
也就是本來20萬-10萬=10萬
(感覺好像不太可能這麼好康)
請問有沒有類似經驗的人出來現身說法一下
謝謝
--
但可能天資駑鈍
所以看了國稅局公告又爬了板還是一知半解
所以厚著臉皮來請教板上的專家們...
如果我完全想錯煩請不吝指教
如果以妻名義申請貸款並買房
又妻有一筆100000股利投資扣稅額
以及一筆5000儲蓄投資扣除額
房貸利率 一年十萬
夫無投資或儲蓄扣除額並繳剩下房貸(好慘的狀況)
夫妻所得稅皆假設20萬左右
報稅時是否可以將10萬房貸扣繳額給夫申報?
變成妻 90000基本扣除額
夫 列舉申報 10萬扣除額
抑或是儘管分開計稅合併申報
還是要十萬房貸-5000儲蓄=9萬五
妻 列舉扣除額9萬5
夫 基本扣除額 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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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如果我沒有會錯意
股利扣稅額可以抵所得稅的一半?!
也就是本來20萬-10萬=10萬
(感覺好像不太可能這麼好康)
請問有沒有類似經驗的人出來現身說法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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