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商家 營業稅將開徵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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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98年4月至6月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營業稅,將在今(98)年8月1日開徵。

財政部提醒採轉帳納稅的營業人,應扣帳日(即98年8月10日)前需預留存款,以避免因

存款不足造成扣款失敗受罰。

98年第二季小規模營業人查定營業稅即將開徵,繳納日期自98年8月1日至8月10日止,營

業人應在限期內繳清稅款。

財政部指出,營業人接獲繳款書後,除了可以現金、約定轉帳、ATM(自動櫃員機)、信

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納稅款外,營業稅查定稅款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繳款書就近至

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四大超商繳稅。

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利用超商繳稅的營業人,每筆手續費6元必須自行負擔。

財政部提醒納稅人,98年4至6月小規模營業人核定稅款繳款書,將於7月下旬陸續寄出,

營業人如在7月底前仍未收到繳款書者,可向所屬國稅分局、稽徵所申請補發稅單繳納。

營業人在收到轉帳繳納通知之後,財政部建議選擇採取轉帳扣款的納稅人,應先檢視其約

定扣款帳戶在扣款日是否已預留存款。

【2009/07/2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50430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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