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菜鳥IFPE,入行即將滿一個月...
現在每天的工作內容是核稿和翻譯(日文案)
核稿的部分是,公司的日文案不是給外包翻(日文系),
就是客戶提供大陸人翻的中文譯稿等,我負責核稿,
檢查漏譯,誤譯,兩岸用詞轉換和潤稿等之後,幫客戶填寫說明書格式
翻譯則是翻譯化學相關說明書(日翻中,本身背景是化學碩畢)
大概就這樣...大致跟我當初所想的符合
快一個月下來,大概處理了六~七份CASE,涵蓋光電,機械,材料,生化化學等
不知道未來還會不會有其他的工作內容(如撰稿或答辯)XDD
請問各位專利工程師們,你的職責是??
另外,我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在說明書中的"申請專利範圍"這一項
是不是只能寫"如申請專利範圍第X項所述之....,其中,....."
而不能寫"根據請求項X所述之....,其特徵為,...."(這是比較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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