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的部分
有爬文做過功課
想保富邦的
原本打算保第三人傷害 600/3000
財損 100
超額責任 1000
但不能這樣保.....
但現在富邦規定如果要保超額1000萬
那第三人傷害只能 100/1000
財損只能 20
那意思就是一個人 最多就是100(傷害)+1000(超額)=1100 的意思嗎?
如果是三個人 不就變成100(傷害)+333 (平均)=約433
(個人認知 有錯請糾正謝謝)
我想問說 我該保 1.600/3000 沒超額責任?
還是 2.100/1000 有超額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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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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