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打工繳稅的問題 (已爬文)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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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udence (我好傷心!)》之銘言:
: 扶養親屬的免稅額為每人每年新台幣74,000元,
: 而您符合第十七條規定之扶養親屬:
: 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滿二十歲,
: 或者滿二十歲以上而因在學者之條件,
: 所以如果您跟您父母親一起申報,
: 在您家中的年收入不會因為多這一萬二而使得級距爬升的情況下是沒有差別的,
: 再者,
: 您的一萬二並未超過免稅額度74,000元,
: 所以是不會有多繳稅的疑慮.

上述的說法似乎有問題。
結論是不會多繳稅沒錯,但不是因為免稅額74000,而是因為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

在沒有薪資的情況下,父母本來就可以因扶養而申報免稅額74000。
此時若受扶養親屬有收入(非薪資所得)時,此收入即使不到74000,
仍然增加了該家庭的稅負,且此稅負是該家庭的所適用最高級距稅率。

但此收入若為薪資所得,則得以適用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
也就是此薪資所得不到75000,將不會增加該家庭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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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帽子抑或是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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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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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inah avatarDinah2005-08-08
謝謝指教.
Gary avatarGary2005-08-11
客氣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