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條例部分條文 - 銀行
By Daniel
at 2008-10-10T22:45
at 2008-10-10T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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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政策好壞本文不管。
只不過,想引法條婊人也要引得好,
麻煩查一下第二十八條
可以提示一下:第二項但書。
不喜歡這條的話,跟立委反應可能比較有效。
從提高保額到全額保障這個過程中,
如果是因為存保沒錢而有所質疑的,
同樣的邏輯:
一、就算只保150萬也賠不起~~
二、渣打買了亞信,應該挫著等,RTC和存保哪拿得出錢?更不用說還在接管中的慶豐。
事實上,就算存保基金是正的,也是買公債放著,
要用錢的時候拿去質借,付利息。
至於保費跟保額之間的關係,我很懷疑有做過什麼精算,
前次修法的結果,提高保額保費收入卻變少了。XXDD
---
要婊政府的請繼續
※ 引述《tzen1010 (輝哥)》之銘言:
: 第十二條
: 本條例所稱存款保險,指以下列存款為標的之保險:
: 一、支票存款。
: 二、活期存款。
: 三、定期存款。
: 四、依法律要求存入特定金融機構之轉存款。
: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承保之存款。
: 前項存款,不包括下列存款項目:
: 一、外國貨幣存款。
: 二、可轉讓定期存單。
: 三、各級政府機關之存款。
: 四、中央銀行之存款。
: 五、銀行、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之郵政機構、信用合作社、設置信用部之農會、漁會及
: 全國農業金庫之存款。
: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不予承保之存款。
: 第十三條
: 存保公司對要保機構每一存款人最高保額,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中央銀行定之。
: (所以真的是可以說改就改的耶~_~)
: 前項所稱最高保額,指每一存款人,在同一要保機構存款本金受到存款保險保障之最高金
: 額。
: (請注意,保障僅限於本金,所以若是貪圖高利率存在爛銀行,反而可能根本拿不到利
: 息)
: 機關、事業單位或團體於要保機構開立之員工退休金存款專戶,其帳冊紀錄能明確區分每
: 一員工之退休金存款者,該等個別員工之退休金存款與員工在同一要保機構之其他存款,
: 分別受到最高保額之保障,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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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想引法條婊人也要引得好,
麻煩查一下第二十八條
可以提示一下:第二項但書。
不喜歡這條的話,跟立委反應可能比較有效。
從提高保額到全額保障這個過程中,
如果是因為存保沒錢而有所質疑的,
同樣的邏輯:
一、就算只保150萬也賠不起~~
二、渣打買了亞信,應該挫著等,RTC和存保哪拿得出錢?更不用說還在接管中的慶豐。
事實上,就算存保基金是正的,也是買公債放著,
要用錢的時候拿去質借,付利息。
至於保費跟保額之間的關係,我很懷疑有做過什麼精算,
前次修法的結果,提高保額保費收入卻變少了。X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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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婊政府的請繼續
※ 引述《tzen1010 (輝哥)》之銘言:
: 第十二條
: 本條例所稱存款保險,指以下列存款為標的之保險:
: 一、支票存款。
: 二、活期存款。
: 三、定期存款。
: 四、依法律要求存入特定金融機構之轉存款。
: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承保之存款。
: 前項存款,不包括下列存款項目:
: 一、外國貨幣存款。
: 二、可轉讓定期存單。
: 三、各級政府機關之存款。
: 四、中央銀行之存款。
: 五、銀行、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之郵政機構、信用合作社、設置信用部之農會、漁會及
: 全國農業金庫之存款。
: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不予承保之存款。
: 第十三條
: 存保公司對要保機構每一存款人最高保額,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中央銀行定之。
: (所以真的是可以說改就改的耶~_~)
: 前項所稱最高保額,指每一存款人,在同一要保機構存款本金受到存款保險保障之最高金
: 額。
: (請注意,保障僅限於本金,所以若是貪圖高利率存在爛銀行,反而可能根本拿不到利
: 息)
: 機關、事業單位或團體於要保機構開立之員工退休金存款專戶,其帳冊紀錄能明確區分每
: 一員工之退休金存款者,該等個別員工之退休金存款與員工在同一要保機構之其他存款,
: 分別受到最高保額之保障,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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